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交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或者在郵件、快遞內夾帶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不得將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物品交寄,不得將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交給不具有相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托運。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不得收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物流企業不得違反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承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運輸企業、物流企業發現違反規定交寄或者托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安機關和主管部門。第二十二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依法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手續后,可以在本單位網站發布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信息。化學品安全問題是當今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中普遍的隱患之一。西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控軟件
自用一次性購買5公斤以下且年用量50公斤以下高錳酸鉀的,無須備案。第九條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個月。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個月。對備案后1年內無違規行為的單位,可以發給多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有效期6個月。對個人購買的,只辦理一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第十條經營單位銷售類易制毒化學品時,應當查驗購買許可證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對委托的,還應當查驗購買人持有的委托文書。委托文書應當載明委托人與被委托人雙方情況、委托購買的品種、數量等事項。經營單位在查驗無誤、留存前兩款規定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后,方可出售類易制毒化學品;發現可疑情況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報告。經營單位在查驗購買方提供的許可證和身份證明時,對不能確定其真實性的,可以請當地公安協助核查。公安應當當場予以核查,對于不能當場核實的,應當于3日內將核查結果告知經營單位。第十一條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易制毒化學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的品種、數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經營單位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時。還應當留存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以及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的復印件。銷售臺賬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內蒙古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系統危險化學品特定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負責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部門,應當將其頒發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當提供與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危險化學品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粘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所載明的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險特性的,應當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其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第十六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當如實登記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銷售、購買、出入庫、領取、使用、歸還、處置等信息,并錄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信息系統。第三章處置、使用、運輸和信息發布第十七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將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處置方案報主管部門和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第十八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不得出借、轉讓其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因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等確需轉讓的,應當向具有本辦法第十條或者第十一條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轉讓。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需設立治安保衛機構,并制定完善的治安保衛制度?。應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相關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情況需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治安保衛人員需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第二十六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封閉式、半封閉式或露天式**儲存場所內?。儲存時需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嚴格實施分區、分類、分庫管理,避免混存混放?。上述條款通過明確機構設置、人員管理及儲存規范,強化從業單位的主體責任,以系統性措施防范治安風險?。高校實驗室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使用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急救知匱乏。河北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監管系統
申請購買一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由申請人所在地的省級公安機關審批。西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控軟件
第三條購買***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公安機關申請購買許可證;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取得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后,方可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第四條個人不得購買***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禁止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但是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和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除外。第五條申請購買***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 西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控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