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07-01
根據 GB 15577—2018《粉塵防爆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在粉塵環境下的動火作業應由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批準并取得動火作業證;動火作業前,應***動火作業場所 10m 范圍內的可燃粉塵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動火作業區段內涉粉塵作業設備應停止運行;動火作業的區段應與其他區段有效分開或隔斷;動火作業后應***檢查設備內外部,確保無熱熔焊渣遺留,防止粉塵陰燃;動火作業期間和作業完成后的冷卻期間,不應有粉塵進入明火作業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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