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轉型服務涵蓋:① 發票自動化管理(OCR識別+ERP直連);② 稅務風險預警(行業稅負率偏離監測);③ 申報機器人部署(RPA自動填報增值稅附表)。某連鎖企業上線“智能稅務中臺”后,申報效率提升80%,錯誤率降至0.1%。實施階段企業需:開放API接口權限、提供3年歷史數據樣本、安排IT團隊參與UAT測試。此外,該數字化轉型服務還包括專業的稅務咨詢服務,確保企業在轉型過程中能夠充分理解并合規應用相關政策。通過定期的數據分析與報告,企業可以實時掌握稅務狀況,進一步優化稅務管理策略。在整個實施過程中,項目團隊將提供持續的技術支持與培訓,確保企業人員能夠熟練操作新系統, 較大化利用數字化轉型帶來的效益。
委托人在納稅申報代理業務中的配合程度直接決定申報質量,專業機構通常要求企業提供發票流、資金流、物流“三流合一”的完整證據鏈。以增值稅申報為例,委托人需在每月15日前提供:① 銷項數據(包括稅控盤導出的發票明細、未開票收入臺賬、視同銷售調整依據);② 進項數據(增值稅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掃描件及業務真實性說明);③ 銀行流水(重點標注與收入相關的收款記錄,以佐證申報表“銷售額”與資金流的匹配性)。若企業涉及出口退稅,還需同步提交報關單、貨運單據、收匯憑證的電子版,并確保單證信息(品名、數量、金額)與發票完全一致。實踐中常見的問題是委托人財務部門只提供科目余額表,導致代理機構無法識別“其他應收款”掛賬的關聯方借款利息(需代扣增值稅)或“營業外收入”(可能涉及免稅條件審查)。因此,專業機構應通過《資料清單確認書》明確要求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簽字承諾資料真實性,并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6條,提醒委托人保留原始憑證至少10年以備核查。對于使用ERP系統的企業,建議委托人開放“只讀權限”給稅務師,以便直接提取“銷售收入-稅額”的明細賬,減少人工匯總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