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過內河運輸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四)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或者將危險化學品謊報或者匿報為普通貨物托運的。在郵件、快件內夾帶危險化學品,或者將危險化學品謊報為普通物品交寄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收寄危險化學品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處罰。第八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超過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的;(二)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三)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四)未取得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第八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一)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未懸掛或者噴涂警示標志,或者懸掛或者噴涂的警示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提出依托智能化平臺管理高校危險化學品的模式。浙江智能危險化學品智能管理軟件
第二十八條購買、銷售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縣級公安報告上年度的購買、銷售和運輸情況。公安發現可疑情況的,應當及時予以核對和檢查,必要時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有條件的購買、銷售和運輸單位,可以與當地公安建立計算機聯網,及時通報有關情況。第二十九條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發案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報告。接到報案的公安應當及時立案查處,并向上級公安報告。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三十條違反規定購買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沒收非法購買的易制毒化學品,對購買方處非法購買易制毒化學品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貨值的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偽造、變造、失效的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一條違反規定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對銷售單位處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并對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向無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軟件定制高校規范有效管理危險化學品,不僅需要完善管理機構制度,增強人防,物防,技防,協防措施完備的保障體系。
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承運人、托運人的資質審批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航空運輸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六)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鑒定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八)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寄遞危險化學品的行為。第七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二)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三)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設施、設備、裝置、器材、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四)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查封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扣押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化學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原材料、設備、運輸工具;。
二)超出許可的品種、數量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三)銷售、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交易情況、不按規定保存交易記錄或者不如實、不及時向公安機關備案銷售情況的;(四)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后未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五)除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以及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外,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的;(六)經營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如實或者不按時報告易制毒化學品年度經銷和庫存情況的。第三十七條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拒不接受公安機關監督檢查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其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應當許可而不許可、不應當許可而濫許可,不依法受理備案,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災害的區域。
加快制定危險廢物貯存安全技術標準。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聯單制度。建立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加快危險廢物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合理規劃布點處置企業,加快處置設施建設,消除處置能力瓶頸。督促企業對重點設施和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和排查治理。四、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七)強化法治措施。積極研究修改刑法相關條款,嚴格責任追究。推進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和危險貨物運輸相關法律,修改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強化法治力度。嚴格執行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細化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強化精細嚴格執法。落實職工及家屬和社會公眾對企業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依法嚴格查處舉報案件。(八)加大失信約束力度。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企業主要負責人。e0a0150d-20d2-4ecf-a5e1-6fe)必須認真履責,并作出安全承諾;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對其實施職業禁入。備案的銷售情況應當包括銷售單位、地址,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等,并提交留存的購買方的證明材料。吉林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
對委托他人購買的,還應當查驗購買人持有的委托文書。浙江智能危險化學品智能管理軟件
按1萬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偽造、變造、失效的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一條違反規定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對銷售單位處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并對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向無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二)超出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二條貨主違反規定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沒收非法運輸的易制毒化學品或者非法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設備、工具;處非法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貨值的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偽造、變造、失效的許可證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三條承運人違反規定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停運整改,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浙江智能危險化學品智能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