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云蔭科技有限公司2025-06-10
未成年人接觸自媒體廣告的監管存在空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法律界定模糊:網絡自媒體廣告在法律上處于灰色地帶,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廣告形式,如“網紅兒童”代言、虛假廣告等,缺乏明確的法律界定和監管標準。
2. 平臺責任不清:部分自媒體平臺在流量驅動下,對未成年人內容的審核和管理存在漏洞,導致不適宜未成年人觀看的廣告內容(如酒類、成人用品等)被輕易傳播。
3. 監管機制不健全:當前網絡內容監管涉及多個部門,職責交叉且尚未統一,導致監管效率低下,難以形成合力。
4. 技術手段不足:盡管有“青少年模式”或“未成年人模式”等技術手段,但其實際效果有限,無法完全防止未成年人接觸不良廣告。
針對上述問題,可采取以下應對策略:
1. 完善法律法規:應盡快出臺或修訂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自媒體廣告的定義、標準及監管職責,對平臺、創作者和廣告主的權責進行明確規定。
2. 壓實平臺責任:要求網絡平臺對以未成年人為主角的賬號加強管理,強化內容審核機制,并對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3. 加強部門協作:推動多部門協同治理,明確各主管單位的職責邊界,避免多頭管理導致的監管盲區。
4. 推動技術賦能: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提升對未成年人接觸不良廣告的識別和攔截能力。
5. 加強家庭教育與社會監督**:家庭應成為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教育的首道防線,同時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監督,共同營造健康、清朗的網絡環境。
通過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填補未成年人接觸自媒體廣告監管的空白,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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