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07-29
通常危險化學品企業多為連續化或間歇式生產工藝裝置,采用倒班制進行生產作業,一個生產班次通常為 8h。為減少因交接班等不穩定因素導致的作業環境和人員變化帶來的作業風險,盡量將一次動火作業控制在一個生產班次范圍中,因此規定特級、一級動火作業票的有效期為8h,對有效期內未完成作業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本標準提供的動火作業票樣票中列出了“作業申請時間”“氣體取樣分析時間”和“動火作業實施時間”“審批時間”四個時間點,動火作業票的有效期應從動火作業實施時間(正式動火開始時間)開始算起。作業期間可能存在的中斷時間(如就餐時間等)應計算在 8h 之內,因作業期間中斷時間很難在作業票中準確記錄。
本回答由 上海異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
上海異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 范普興
手 機: 18817515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