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墻售電”政策的發展歷程分布式能源市場化交易即我們平時常說的"隔墻售電",就是允許分布式能源項目通過配電網將電力直接銷售給周邊的能源消費者,而不是必須先低價賣給電網,再由用戶從電網高價買回。讓能源消費者成為“生產投資型消費者",賦予他們參與可持續發展的權利,激發他們節約能源資源和減少污染排放的積極性,為能源企業技術、裝備和模式創新創造氛圍,促進電網企業向平臺化服務的戰略轉型。讓我們一起看一下售電會有一個怎么樣的變化。電力市場交易中心,憑借專業機制,保障電力交易的穩定與安全運行。東莞推廣電力市場交易中心交易平臺
售電改之亂:售電公司高價向黃牛買電,八成公司深陷虧損。有限的中國電力市場擠入了太多的售電公司,形成惡性競爭但如果把民營售電公司完全逼出市場國資售電公司以虧損的代價占有市場主導權,而虧損終將由國家買單。7月的廣東“熱力十足”,然而對于當地不少售電公司而言,卻是“凜冬”已至。寒意源于持續的巨額虧損。“只有五六月份,我們的虧損就達到300多萬元。”廣州一家獨自售電公司負責人李凱心里著急,公司平均每月代理電量約為1.2億度,每度電虧損1分多錢,每月損失就在百萬元上下。北京新型電力市場交易中心交易平臺電力市場交易中心的交易規則通常由相關監管機構制定。
有售電公司研報顯示,省內交易方面:中長期交易常態化開展,主要以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售電公司直接交易為主(占省內交易92.7%);現貨市場在全國批8個試點地區開展了多輪長周期結算試運行,第二批6個試點地區正在加快建設。省間交易方面:以中長期交易為主,其中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售電公司直接交易電量占省間交易比重約26.9%,送端發電企業與受端電網企業之間的省間外送交易電量占比約71.7%;現貨交易以跨區域省間富余可再生能源現貨交易試點起步,自2017年起已試點運行4年多,2021年11月經國家發改委批復正式升級為“省間現貨交易”。
2021年,山東省、浙江省也先后發布文件,鼓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電力就地就近開發利用,開展市場化交易。沉寂兩之后,2022年1月初,由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及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的《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中也提及,要完善配套政策機制,推動增量配電企業發展綜合能源服務,創新發展新能源直供電、隔墻售電等模式。近日,國家發展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意見》明確了分布式發電就近市場化交易的政策和機制。支持分布式發電(含電儲能、電動車船等)與同一配電網內的電力用戶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就近進行交易,電網企業(含增量配電網企業)提供輸電、計量和交易結算等技術支持,完善支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價格政策及市場規則。遇突發電力供需失衡,交易中心迅速響應,靈活調配資源,啟動應急機制,穩穩托住民生用電底線。
相比時期的價差,如今的購售電差價已經低至幾厘錢。這使得不少售電公司不僅盈利不易,在風險面前也不堪一擊。“當初進場就是為了撈一把,對賠錢一點概念都沒有。”林伯強接觸多家售電公司后發現,他們投機的心態比較重,真正要進來搞電力的并不多。售電公司的利潤來源是電廠的讓利,并且它要與電力用戶共享這塊利潤。“價差”模式之下,發電企業在國家核定電價基礎上進行讓利,發電側被“一口價”限制,陷入和售電公司博弈差價的零和游戲中。多位受訪的售電公司人士認為,發電側一旦抱團,就可以實現對市場的控盤。2016年,山西省電力行業協會組織23家火電企業達成并實施直供電價格壟斷協議,固定降價幅度。此舉被國家發改委開出了7000萬元壟斷罰單。交易中心以完善服務體系,滿足不同電力交易主體的多元需求。深圳推廣電力市場交易中心價格咨詢
電力市場交易中心的交易可以提高電力市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東莞推廣電力市場交易中心交易平臺
資料顯示,2002年廠網分開以來,中國推進農網升級改造和縣公司上劃,加快了電網建設,輸配電價持續上漲;2016年以來,新一輪輸配電價改確立了“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輸配電價機制,輸配電價開始下降;2018年、2019年,中國連續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出臺了包括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降低增值稅措施、降低電網企業固定資產平均折舊率等措施,輸配電價進一步降低;2020年,受新情況影響,工商業電力用戶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基本由電網企業承擔,輸配電價進一步降低。2015-2020年,輸配電價累計降低0.03元/kWh。東莞推廣電力市場交易中心交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