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電改之亂:售電公司高價向黃牛買電,八成公司深陷虧損。有限的中國電力市場擠入了太多的售電公司,形成惡性競爭但如果把民營售電公司完全逼出市場國資售電公司以虧損的代價占有市場主導權,而虧損終將由國家買單。7月的廣東“熱力十足”,然而對于當地不少售電公司而言,卻是“凜冬”已至。寒意源于持續的巨額虧損。“只有五六月份,我們的虧損就達到300多萬元。”廣州一家獨自售電公司負責人李凱心里著急,公司平均每月代理電量約為1.2億度,每度電虧損1分多錢,每月損失就在百萬元上下。電力市場交易中心的交易價格通常由市場供需關系決定。東莞新能源電力市場交易中心交易平臺
電力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理位置,會產生不同的成本,并反映到價格上。電力是瞬時發用平衡的,我們可以假定半小時內電力同質、供需關系不變,每隔半小時產生一個價格,也就是每天24小時會產生48個不同的電價。受市場實際供需形勢變化的影響,現貨市場的價格波動幅度較大。這樣的價格波動和買魚也是一個道理,不同的購買策略會導致魚的價格不一樣。如果我們直接和魚塘主簽訂長期買魚合同,那價格肯定比去菜場買便宜些;如果我們直接去碼頭買魚,那價格也肯定比在菜市場便宜一些。當然,由于電能不能大規模存儲,必須時刻保證供需平衡。所以如果中長期市場簽約的電量不能被滿足時,就需要通過現貨市場對實際用電需求進行補充。如果中長期市場的電量有剩余時,則可通過現貨市場進行銷售。佛山電網電力市場交易中心行業電力市場交易中心的交易可以涉及不同類型的電力資源,如化石燃料、可再生能源等。
由于一次性將全部工商業用戶納入電力市場存在困難,目前引入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進行過渡。對暫未直接進入電力市場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代理購電價格主要通過場內集中競價或競爭性招標方式形成。從價格形成機制來看,電網企業代理用戶電價與市場用戶電價的差異主要體現在購電價格上。按照文件要求,優先發電電量的低價電源用于保障居民和農業用戶,如有剩余,可作為電網企業代理工商業用戶的部分電量來源,不足部分才通過市場化采購。電源的差異決定了代理購電價格和市場化價格有可能存在差異。
去年底的長協采購過程中,電廠“殺價”很快,只有終53.51厘/千瓦時(5分35)的度電折讓價格只出現了兩三天,多數時段的折讓價格是在3分/千瓦時左右。而廣東相當一部分售電公司給用戶的折讓價格普遍是5分左右,三分錢的折讓價格意味著售電公司每度電將虧損兩分錢。“肯定是有猶豫,就想著去現貨市場賭一把”。與中長期交易不同,電力現貨交易為實時交易、實物交割,所有物理電量均在現貨市場買賣。根據交易規則,符合準入條件的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市場主體,通過集中競價、按節點邊際價格出清的市場化交易方式,開展現貨電力交易。2020年8月,廣東電力現貨結算試運行中,由于現貨出清價格較低,售電公司大賺了一筆。不少售電公司認為即使拿不到長協電量,只要開展現貨月,賭一把還是能彌補虧損,甚至有點小收益。各省級電網公司層面成立了區域電力交易中心和省(區、市)電力交易中心。
2017年5月5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印發《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名單》,允許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投資經營主體負責新能源微電網范圍內用戶的供電、供冷等能源服務,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同年11月,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指出:"分布式發電就近利用清潔能源資源,能源生產和消費就近完成,具有能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低等優點,了能源發展的新方向和新形態。"并且提出了三種具體模式:1、分布式發電項目與電力用戶進行電力直接交易,向電網企業支付"過網費";2、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代售電量按綜合售電價格,扣除"過網費"(含網損電)后將其余售電收入轉付給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3、電網企業按國家核定的各類發電上網電價收購電量。交易中心打造可視化數據看板,電力供需、價格走勢一目了然,輔助決策,助企業搶占市場先機。河源電網電力市場交易中心生產廠家
電力市場交易中心通過拍賣等方式進行電力資源的分配。東莞新能源電力市場交易中心交易平臺
三、“隔墻售電”受阻的根本電網公司的利益與電價機制不論是增量配網、微電網還是隔墻售電,都會對電網的既定利益構成了較大沖擊,這就顛覆現有電網商業模式,打破壟斷交易模式,影響了電網企業的利益,這是新型電力商業模式發展的根本原因。增量配電網同樣存在相同的本質性問題。2017年11月3日國家發展委、國家能源局組織召開的“電力體制專題會議”紀要,現階段不允許增量配網直接接入電源,主要是擔心增量配網直接接入電源會出現規避交叉補貼的問題。東莞新能源電力市場交易中心交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