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雪上加霜的是,電煤供應緊缺,煤價高企。易煤研究院總監張飛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今年煤炭供求有明顯的缺口。國內供應端,內蒙古對涉煤領域“倒查20年”以及陜西煤管票限制比較嚴格,煤礦企業大都按照核定產能生產,很少有增量。5月開始,產地部分煤礦停產停銷使得供應進一步緊張。“現在電廠庫存、港口庫存都處于歷史同期比較低水平,坑口根本沒有庫存。”內行人員說。供需矛盾導致電煤價格一路上漲。7月19日,中電聯發布的第480期中國電煤采購價格指數(CECI曹妃甸指數)顯示,5500大卡電煤每噸價為947元,而去年同期的價格為每噸582元,同比增長62.7%。電力市場交易中心的發展可以促進電力市場的競爭和創新。電力市場交易中心服務至上
2021年,山東省、浙江省也先后發布文件,鼓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電力就地就近開發利用,開展市場化交易。沉寂兩之后,2022年1月初,由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及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的《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中也提及,要完善配套政策機制,推動增量配電企業發展綜合能源服務,創新發展新能源直供電、隔墻售電等模式。近日,國家發展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意見》明確了分布式發電就近市場化交易的政策和機制。支持分布式發電(含電儲能、電動車船等)與同一配電網內的電力用戶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就近進行交易,電網企業(含增量配電網企業)提供輸電、計量和交易結算等技術支持,完善支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價格政策及市場規則。佛山加工電力市場交易中心代理商從近幾年陸續發布的電改政策,可以看出國家對電力改的決心。
長協量不足,發揮“壓艙石”的作用就大打折扣。“拿不到長協就等于拿不到批發價,再加上今年用電負荷增長,批零倒掛就是這么來的。”九州售電有限公司總經理潘曉輝說。批零倒掛,即批發價高于零售價,電被貴買賤賣。廣東不少售電公司誤判了今年的供需形式,仍以低價與用戶簽約,成為點燃危機的“引線”。有的售電公司今年從用戶側簽到了好幾十億度的電量合同,比去年增長了10億度以上。如今,這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包袱,“電量越多,虧得越慘”。
售電公司作為中間商,左手拉著電廠,右手拉著用戶。靠從發電企業低價批發電,再向終端電力用戶高價賣電,來獲取價差盈利。作為中國電力體制改的產物,引入售電公司的目的是為了激發“鯰魚效應”,搞活市場的同時,降低用戶端的電費負擔。售電公司主要分為三類:發電企業下屬售電公司、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以及獨自售電公司。如今,這條“鯰魚”卻深陷泥潭。近期,山西、廣東等地相繼發布了電力市場交易風險提示。煤炭價格的持續攀升帶來的是連鎖反應,發電企業虧損嚴重,發電意愿下降。在“只準降不準漲”的電力價格體系之下,價格波動沿著鏈條傳遞至中間環節后無法向下傳導,靠吃價差盈利的售電公司成為市場風險的買單方,承受巨大的虧損。廣東電力交易中心6月12日披露的數據顯示,5月廣東161家售電公司累計虧損5.09億元,其中136家虧損5.16億元,虧損面超八成,只有有25家售電公司盈利,總盈利金額只有700萬元。“直購電”試點,區別于目前我國主流的電網“統購包銷”供電模式。
“每發一度電就是在虧本,發得多虧得多。”廣東一家發電企業負責人李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百萬級電廠機組的煤耗低,虧損不大,還可維持。但60萬、30萬機組每發一度電就要虧本四五分錢。“我們有6臺機組,500萬的裝機容量,上半年總體虧損了七八千萬元。”為了保證電力供應,廣東國有電廠均簽署了責任狀,虧本也要發電。“我們還是按照調度的要求去發電,但積極性不高,不會主動多發電,能不發就不發。這就是目前,大部分的現象。電力市場交易中心,匯聚各方電力資源,搭建公平公正的交易大平臺。佛山水性電力市場交易中心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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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和能源局綜合司2017年12月28日,下發《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的有關事項。2018年4月3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允許分散式風電項目向配電網內就近電力用戶直接售電。2019年9月12日,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公室公開對《江蘇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文件第二條明確“本規則適用于江蘇現階段開展的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意味著只有納入試點的項目才允許適用此交易規則。江蘇作為能源消耗的大省,其示范與帶頭意義不言而喻。電力市場交易中心服務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