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條危險化學品的進出口管理,依照有關對外貿易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進口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第九十九條公眾發現、撿拾的無主危險化學品,由公安機關接收。公安機關接收或者有關部門依法沒收的危險化學品,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的,交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其認定的專業單位進行處理,或者交由有關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處理。處理所需費用由國家財政負擔。**百條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尚未確定的,由**...
五)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險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時修訂其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六)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經營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的;(七)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材質以及包裝的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不相適應的;(八)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未在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在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的;(九)危險化學品**倉庫未設專人負責管理,或者對儲存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未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的...
二)提供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三)對提供的申請材料有疑問的。第二十一條對許可運輸**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發給一次有效的運輸許可證,有效期1個月。對許可運輸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發給3個月多次使用有效的運輸許可證;對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備案的,發給3個月多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對于領取運輸許可證或者運輸備案證明后6個月內按照規定運輸并保證運輸安全的,可以發給有效期12個月的運輸許可證或者運輸備案證明。第二十二條承運人接受貨主委托運輸,對應當憑證運輸的,應當查驗貨主提供的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并查驗所運貨物與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載明的易制毒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等情況是否相符;不相符的...
二)在禁毒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跨縣級行政區域運輸的。禁毒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由公安部確定和調整,名單另行公布。運輸**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安機關申請運輸許可證。運輸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申請運輸許可證。運輸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第十六條運輸供教學、科研使用的100克以下的***樣品和供醫療機構制劑配方使用的小包裝***以及醫療機構或者***品經營企業購買***片劑6萬片以下、注射劑,貨主或者承運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購買許可證明或者***品調撥單的,無須申請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第十七條因**疾...
第二十三條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或者***公安部門規定的可用于制造**物品的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其生產、儲存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發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倉庫、**場地或者**儲存室(以下統稱**倉庫)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
二)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合同(復印件);(三)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第十九條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申請之日起10日內,收到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申請之日起3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給運輸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對運輸許可申請能夠當場予以辦理的,應當當場辦理;對材料不齊備需要補充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充的內容;對提供材料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運輸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在運輸前向運出地的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備案材料的當日發給備案證明。第...
?安全條件審查流程?: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安全條件審查?。其他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生產、儲存類)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安全條件審查。建設單位應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安全評價,并向設區的市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提交報告,審查期限為45日?。?跨部門協作要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目錄制定、安全許可證核發及登記工作,與交通運輸、港口等部門形成監管合力?。南京駿飛科技的危險化學品管理軟件,助力安全管理再升級!湖南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控系統 公安部《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
第三十二條本條例第十六條關于生產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款、第二十七條關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第二十二條關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第四章經營安全第三十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下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的規定取得港...
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的副本應當隨船攜帶。第五十八條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的材質、型式、強度以及包裝方法應當符合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包裝規范的要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單船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數量有限制性規定的,承運人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運輸數量。第五十九條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泊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范,與飲用水取水口保持國家規定的距離。有關管理單位應當制定碼頭、泊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為碼頭、泊位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
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范設施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未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的,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規定處罰。第七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銷售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未經檢驗合格的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及其配載的容器投入使用的,由海事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
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2020年2月,辦公廳、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為深刻吸取一些地區發生的重特大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統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發生,有效維護生命財產安全,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以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戰略布局,堅持總體安全觀,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以防控系統性安全風險為重點,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排查和安全...
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企業通過內部培養或外部聘用形式建立化工技術團隊。化工重點地區扶持建設一批化工相關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點化工企業、化工園區或第三方機構建立實習實訓基地。把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知識納入相關高校化工與制類課程體系。(十二)規范技術服務協作機制。加快培育一批能力強、社會信譽好的技術服務企業,引入市場機制,為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提供管理和技術服務。建立技術服務規范,分級分類開展精細指導幫扶。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覆蓋所有危險化學品企業。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等中介機構和環境評價文件編制單位出具虛假報告和證明的,依法依規吊銷其相關資質或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三)...
三)通過內河運輸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四)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或者將危險化學品謊報或者匿報為普通貨物托運的。在郵件、快件內夾帶危險化學品,或者將危險化學品謊報為普通物品交寄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收寄危險化學品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處罰。第八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超過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的;(二)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不符合國家...
?安全條件審查流程?: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安全條件審查?。其他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生產、儲存類)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安全條件審查。建設單位應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安全評價,并向設區的市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提交報告,審查期限為45日?。?跨部門協作要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目錄制定、安全許可證核發及登記工作,與交通運輸、港口等部門形成監管合力?。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系統哪家強?南京駿飛科技上榜!江西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控系統 企業管理和技術團隊必須具備相應的履職能力,做到責任...
或者未為運輸船舶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的;(二)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的;(三)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進出內河港口,未將有關事項事先報告海事管理機構并經其同意的;(四)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裝卸或者停泊,未懸掛**的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規定顯示**信號,或者未按照規定申請引航的。未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經其同意,在港口內進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過駁作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的規定處罰。第九十三條偽造、變造或者出租、出借、轉讓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
第十二條經營單位應當將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銷售之日起5日內報當地縣級公安備案,將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30日內報當地縣級公安備案。備案的銷售情況應當包括銷售單位、地址,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等,并同時提交留存的購買方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第十三條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使用臺賬,如實記錄購進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使用情況和庫存等,并保存2年備查。第十四條購買、銷售和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崗位責任分工以及企業從業人員的易制毒化學品知識培訓等方面建立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第三章運輸管理第十五條運輸易制毒化學...
第二十八條購買、銷售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縣級公安報告上年度的購買、銷售和運輸情況。公安發現可疑情況的,應當及時予以核對和檢查,必要時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有條件的購買、銷售和運輸單位,可以與當地公安建立計算機聯網,及時通報有關情況。第二十九條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發案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報告。接到報案的公安應當及時立案查處,并向上級公安報告。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三十條違反規定購買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沒收非法購買的易制毒化學品,對購買方處非法購買易制毒化學品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貨值的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構...
企業管理和技術團隊必須具備相應的履職能力,做到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對安全排查治理不力、風險防控措施不落實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存在以隱蔽、欺騙或阻礙等方式逃避、對抗安全生產監管和環境保護監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產生重大安全,違規更改工藝流程,破壞監測監控設施,夾帶、謊報、瞞報、匿報危險物品等嚴重危害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觀故意行為的單位及主要責任人,依法依規將其納入信用記錄,加強失信懲戒,從嚴監管。(九)強化激勵措施。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對一、二級標準化企業擴產擴能、進區入園等,在同等條件下分別給予優先考慮并減少檢查頻次。對鼓勵發展的危險化學品項目,在投資總額內...
第十一條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易制毒化學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的品種、數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經營單位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時,還應當留存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以及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的復印件。銷售臺賬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第十二條經營單位應當將**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銷售之日起5日內報當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將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30日內報當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備案的銷售情況應當包括銷售單位、地址,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等,并同時提交留存的購買方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第十三條**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使用臺賬,如實記錄購進易...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需設立治安保衛機構,并制定完善的治安保衛制度?。應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相關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情況需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治安保衛人員需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第二十六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封閉式、半封閉式或露天式**儲存場所內?。儲存時需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嚴格實施分區、分類、分庫管理,避免混存混放?。上述條款通過明確機構設置、人員管理及儲存規范,強化從業單位的主體責任,以系統性措施防范治安風險?。想深入了解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南京駿飛科技告訴你。廣東智能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軟件 公安...
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的副本應當隨船攜帶。第五十八條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的材質、型式、強度以及包裝方法應當符合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包裝規范的要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單船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數量有限制性規定的,承運人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運輸數量。第五十九條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泊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范,與飲用水取水口保持國家規定的距離。有關管理單位應當制定碼頭、泊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為碼頭、泊位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
提高化工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設計、制造和維護標準。加快制定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和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標準等技術規范。鼓勵化工企業對標標準和國外標準,制定嚴于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三、強化全鏈條安全管理(四)嚴格安全準入。各地區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確定化工產業發展定位,建立發展、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和應急管理等部門參與的化工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協調溝通機制。新建化工園區由省級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并完善和落實管控措施。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由設區的市級以上相關部...
有關地方人民**應當立即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按照本地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有關地方人民**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一)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二)迅速控制危害源,測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事故的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三)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大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四)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狀況進行監測、評估,并采取...
試行)》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等相關制度規范,**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領導責任,結合實際細化排查標準,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化工園區或化工集中區(以下簡稱化工園區),組織實施**化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類建立完善安全風險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區分“紅、橙、黃、藍”四級安全風險,突出一、二級重大危險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業,按照“一企一策”、“一園一策”原則,實施*嚴格的治理整頓。制定實施方案,深入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動。(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完善和推動落實化工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嚴格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時...
并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二)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并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三)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下同)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依法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四)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組織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危害性鑒定和環境風險程度評估,確定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
公安部《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87號章總則條為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范購銷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行為,防止易制毒化學品被用于制造,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安部是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的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公安負責本轄區內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公安禁毒部門應當設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專門機構,縣級公安應當設專門人員,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許可或者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第二章購銷管理第三條購買類中的非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公安申請購買許可證;購買第...
二)在禁毒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跨縣級行政區域運輸的。禁毒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由公安部確定和調整,名單另行公布。運輸**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安機關申請運輸許可證。運輸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申請運輸許可證。運輸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第十六條運輸供教學、科研使用的100克以下的***樣品和供醫療機構制劑配方使用的小包裝***以及醫療機構或者***品經營企業購買***片劑6萬片以下、注射劑,貨主或者承運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購買許可證明或者***品調撥單的,無須申請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第十七條因**疾...
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集裝箱裝箱作業應當在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的指揮或者監控下進行,并符合積載、隔離的規范和要求;裝箱作業完畢后,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簽署裝箱證明書。第四十五條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用于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應當封口嚴密,能夠防止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發生滲漏、灑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壓裝置應當設置準確、起閉靈活。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了解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包裝...
在對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全覆蓋監管基礎上,實施分級分類動態嚴格監管,運用“兩隨機一公開”進行重點抽查、突擊檢查。嚴厲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省、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對同一企業確定一個執法主體,避免多層多頭重復執法。加強執法監督,既嚴格執法,又避免簡單化、“一刀切”。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執法+**”模式,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及早預警防范。各地區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招聘執法輔助人員并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生產責任制,整合一切條件、盡**努力,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重要情況及時...
第十二條經營單位應當將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銷售之日起5日內報當地縣級公安備案,將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30日內報當地縣級公安備案。備案的銷售情況應當包括銷售單位、地址,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等,并同時提交留存的購買方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第十三條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使用臺賬,如實記錄購進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使用情況和庫存等,并保存2年備查。第十四條購買、銷售和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崗位責任分工以及企業從業人員的易制毒化學品知識培訓等方面建立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第三章運輸管理第十五條運輸易制毒化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