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起訴離婚案件經過法院審理后做出了生效判決,但是仍有少數當事人拒絕履行。比如拒絕按照判決向對方交付財產,再比如拒絕將孩子交給對方等。 既然是生效判決書,便具有強制執行力。因此,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部門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對方履行相關法律義務。根據寧波離婚律師的經驗認為,在申請強制執行時應該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1、強制執行申請書。通常來說,該文件應該打印出來并由申請人使用黑色或者藍色水筆簽字寫日期。 2、準備申請人的身份材料。比如戶口本或者身份證的復印件。 3、被申請人的身份材料。既然打過離婚官司,肯定能獲得對方的身份...
起訴離婚時必然要向法院遞交的—份重要文件便是《離婚起訴書》。合格的起訴書將會讓您的立案變得順利,也會讓審判法官準確了解案情以及您想達到的訴訟目的。因此,準備—份合格的離婚起訴書是您起訴工作的第—步。寧波離婚律師結合法律的規定以及多年來辦理婚姻案件的經驗為大家講解一下該問題。 一、文件名稱的確定問題。很多當事人對于該文件的名稱就存在誤解。律師認為準確的應該是《離婚起訴書》。 二、原、被告的基本信息。 三、案由∶ "離婚糾紛" 四、訴訟請求。這一項非常重要,一定要簡潔并準確寫明自己的訴訟請求。 五、事實與理由。標準書寫要求除了簡要與準確外,還有一個要求是圍繞與案件...
在很多的起訴離婚案件中,當事人會關注法院的審理期限問題。這個問題其實不只當事人關注,離婚律和法官也是非常關心的。由于我國法律中所規定的一審審理期限較為復雜,同時在個案中又與具體案情相關,所以寧波離婚律師認為有必要為大家說明一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與婚姻法律的規定,起訴離婚案件的審理期限可以分為簡易程序審理與普通程序審理。顧名思義,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相對較短,而普通程序則與此相反。簡易程序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普通程序最長不超過一年。 如何選擇專業的離婚律師?專業離婚律師電話 起訴離婚案件簡易程序轉變為普通程序。 希望當事人看到這個情況不要擔心,只是現實中存...
想要離婚會采取的一些方法: 一、反復協商,力爭說服對方。優點在于好合好散。結婚和離婚都是雙方同意的。缺點就是很有可能長時間無法達成一致,導致無法成功離婚。 二、采取消極態度,與對方分居后便不再理睬對方。這是一種效率比較低下的方法。 三、先協商,當認為協商徹底失敗時再起訴離婚。采用這種方式的當事人星然意識到了起訴離婚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案,但在實際操作時仍然難以掌控離婚的時間。 四、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同時進行的方式,對于沒有處理離婚事務經驗,或者難以掌控同面的普通當事人來說,這種離婚方式是寧波離婚律師比較推薦的。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協議離婚與起訴離...
對于起訴離婚相信絕大部分當事人都是不清楚的。既然要起訴,那么就應該按照民事訴公法的規定向法院提交合格的訴訟材料。如果您準備不當,便可能需要浪費很多時間和精力進行補充或修改,甚至被去院拒絕立案。為順利完成這個工作,本離婚律師結合多年的辦案經驗為大家梳理一下主要的起訴材料∶ 一、離婚起訴狀。這是一份基本的訴訟材料。 二、原告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您的身份證原件已過期,或者其記載事項與戶口本不同,則應該向法院提交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被告的身份或戶本的復印件。 四、結婚證原件與復印件。有的當事人的結婚證可能經丟失或者雙方在鬧矛盾時已被毀損、被對方扣留。在這種情況下...
離婚律師是運用婚姻法律專業知識,為當事人提供離婚法律服務的專門律師。情感咨詢師則是指是指為在戀愛、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種問題的求助者提供情感咨詢服務的人員。二者雖然都可以解決一些夫妻情感問題,但是內容卻不同。 一,二者的專業不同。離婚律師顧名思義是專門幫助當事人解決離婚糾紛的法律專業人士。其運用的是婚姻法律知識與辦理離婚案件所積累的經驗與技巧來幫助當事人。而情感咨詢師,則是以其掌握的男女情感知識,為存在此類問題的男女,包括夫妻提供心理輔導,舒緩心理壓力。 二,二者所關注夫妻感情的角度不同。離婚律師所關注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符合法定的破裂標準。如何收集證據,說服法官認定夫妻惠情已經...
如果夫妻雙方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在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你們不同意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調解離婚;如果調解不成則就要進行開庭,開庭時還有可能會進行調解,如果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然后發《民事判決書》;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1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準許離婚??梢栽谂袥Q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時,即使對方還是不同意離婚,法官大概也會判決雙方準予離婚。 寧波陳春香律師主要涉及婚姻、刑事、債務糾紛...
作為起訴離婚案件的原告,在起訴前除了要書寫合格的離婚起訴外,非常重要的一點便是準備離婚證據了。舉證質證是離婚訴訟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也是非常重視證據的。對于原告來說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如何組織證據?在期庭上如何舉證?這些工作都馬虎不得。寧波離婚律師講解一下原告應該提前準備哪些證據。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或能充分證明夫妻感情難換回的證據。作為離婚訴訟發起人,原告自然是希望離婚的。常見的有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的證據、曾經起訴離婚的證據、對方與婚外異性同居、甚至重婚的證據、家暴、虐待家庭成員的證據等很多。 二、與撫養子女有關的證據。原告在離公中或者希望撫養孩子或者...
如果夫妻雙方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在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你們不同意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調解離婚;如果調解不成則就要進行開庭,開庭時還有可能會進行調解,如果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然后發《民事判決書》;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1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準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時,即使對方還是不同意離婚,法官大概也會判決雙方準予離婚。 怎么才能找到比較好的離婚律師?海曙專業離婚...
夫妻離婚前可能會因為感情不和而導致分居,那么關于離婚分居的時間應該如何進行計算,大家可以進行了解。對于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導致的分居時間的計算方式應該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一、計算的起止時間。分居的開始時間應該是有證據能夠證明的或者雙方一致認可的時間為準。計算截止的時間應該是法庭對于案件事實調查結束時。 二、分居時間應該連續計算,而不應該把數次分居時間累積計算。 關于夫妻分居的時間計算大家都了解了嗎?如有需要婚姻家事咨詢可以聯系寧波離婚律師。 離婚律師是做什么的?專業婚姻家事律師事務所 在起訴離婚案件中,法官要解決的基本問題便是能否判離?而這個問題也是原、被告關心的問題。絕大...
在大量的離婚案件中,常見的情況是∶一方想要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對于應該如何解決這種局面,對于想要離婚的當事人來說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的當事人會反復與對方協商,力爭說服對方,從而達成離婚的目的。有的當事人比較消極,與對方分居后不再理睬對方。還有的當事人可能會先協商,當認為協商徹底失敗時再起訴離婚。更有一些當事人采用的是協商與訴公離婚同時進行的方式。對于這些方式,寧波離婚律師認為"協商與訴公離婚同時進行"的方式往往是效率較高的。 怎么樣才能找到合適的離婚律師?北侖專業離婚律師推薦 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呢? 律師回答:如果對方不同意,就訴訟離婚。到法院起訴,起訴時需要身份證...
婚姻法律規定了離婚賠償制度,但對該制度有諸多限制。1、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出,則在離婚后原則上不能再單獨提出。2、只有無過錯方可以提起離婚賠償,如自己也有過錯,則不能再追究對方的過錯賠償責任。3、如果無過錯方在離婚訴訟中是被告,那么應該在離婚訴訟中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此時,可能存在另外一種可能,即作為無過錯方的被告既不同意離婚,也不提出賠償請求。而法院判決解除了雙方的婚姻關系。對此,被告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另案起訴索賠。4、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則也不會支持離婚賠償的請求。5、承擔賠償責任的只能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過錯方的配偶。6、如果無過錯方在離婚訴訟中是被告,其在...
既然是起訴離婚案件,那么首要解決的就是是否應該解除婚姻關系的問題。而依據法律的規定,夫妻感情狀況又是法官應否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個重要判斷標準。因此,審理離婚案件的法官都要把判斷夫妻感情狀況作為首要解決的問題。那么,法官是如何判決夫妻感情狀況的呢?寧波離婚律師認為他們主要會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一、感情基礎。判斷感情基礎是否牢固,主要參考因素有婚前通過何種方式相識?相識后交往了多久?了解是否充分?各自成長背景、各方面的條件是否相近等。通常認為自行相識;交往時間較長;交往期間相互了解較為充分;成長背景、職業、受教育程度等較為近似的男女雙方會被法官判定為感情基礎牢固。 二、婚后感情是...
對于普通人來說,在協議上簽字便表示著做出某種承諾,不能反悔。然而,現實生活是復雜的,有時法律不得不為某些已經簽署協議的當事人賦予其反悔的權利,比如法律便賦予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后的一段時間內享有此項權利。具體而言便是當事人在簽署離婚協議書后到正式辦理協議離婚手續,解除婚姻關系之前可以隨時反悔。 雖然在當事人反悔后,離婚協議便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強制當事人按照其中的約定履行義務。但是在本離婚律師看來,此類離婚協議書未必就不再有用,很可能會在您協議離婚失敗后的離婚訴訟中成為一項關鍵證據。 咨詢離婚律師要不要錢的?北侖涉外離婚律師代理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規定,實施家暴或者虐待、遺棄...
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呢? 律師回答:如果對方不同意,就訴訟離婚。到法院起訴,起訴時需要身份證、結婚證(丟失可到結婚登記處開具結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起訴書及副本,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方面的材料(銀行存款記錄、房產證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戶籍、出生證等)并交納訴訟費用。立案后,準備開庭。庭審的主要內容是感情是否破裂、財產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撫養。 當然在起訴離婚前可以判斷是否可以調節,不到不得已,律師也還是建議可以通過溝通調節。 怎么樣才能找到合適的離婚律師?寧海離婚律師案子 所謂質證是指離婚案件的當事人、代理人針對對方提出的證據的真實性、合...
一篇合格的上訴狀必然要有合理且清晰的結構。其通常應該具備如下幾項∶ 1、首部。寫明“離婚上訴狀”。 2、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的基本信息。同時要寫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一審中的身份是原告,還是被告。 3、一審法院的名稱、案號及案由。對此通常以一句話來概括,即“上訴人不服XX人民法院XXXX號一審離婚判決書提出上訴?!? 4、上訴理由。此部分乃是上訴狀的重點內容,因此一定要充分論證一審判決中所存在的錯誤,進而獲得二審法院的支持。 5、尾部。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上訴人簽名寫日期。 6、附件。列明上訴時需要提交的新證據名稱。 請一位離婚律師大概需要多少錢?奉化婚姻家事律...
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呢? 律師回答:如果對方不同意,就訴訟離婚。到法院起訴,起訴時需要身份證、結婚證(丟失可到結婚登記處開具結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起訴書及副本,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方面的材料(銀行存款記錄、房產證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戶籍、出生證等)并交納訴訟費用。立案后,準備開庭。庭審的主要內容是感情是否破裂、財產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撫養。 當然在起訴離婚前可以判斷是否可以調節,不到不得已,律師也還是建議可以通過溝通調節。 離婚有兩種方式,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離婚在線律師咨詢 離婚案件主要需要處理的是婚姻關系,而婚姻關系只能存在于身為原...
起訴離婚時必然要向法院遞交的—份重要文件便是《離婚起訴書》。合格的起訴書將會讓您的立案變得順利,也會讓審判法官準確了解案情以及您想達到的訴訟目的。因此,準備—份合格的離婚起訴書是您起訴工作的第—步。寧波離婚律師結合法律的規定以及多年來辦理婚姻案件的經驗為大家講解一下該問題。 一、文件名稱的確定問題。很多當事人對于該文件的名稱就存在誤解。律師認為準確的應該是《離婚起訴書》。 二、原、被告的基本信息。 三、案由∶ "離婚糾紛" 四、訴訟請求。這一項非常重要,一定要簡潔并準確寫明自己的訴訟請求。 五、事實與理由。標準書寫要求除了簡要與準確外,還有一個要求是圍繞與案件...
拋開離婚協議書中—個諸如男女雙方的基本信息等格式化的內容,一份嚴謹的離婚協議書必然會包含三方面的主要內容,它們分別是∶婚姻關系的解除,子女撫養與離婚財產(包括債務)的處理。 一、婚姻關系的解除。協議離婚的前提是能夠確定雙方均一致愿意離婚。如果出現反對的一方,協議離婚將無法進行。根據寧波離婚律師的經驗來看,有種情況需要當事人格外注意:—方雖聲稱希望離婚,但實際是為了麻痹對方。利用協議的過程,暗中轉移財產、創造各種可以帶來訴訟優勢的條件。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被蒙蔽的一方將可能非常被動。 二、子女撫養。無論協議離婚的雙方是否有未成年子女,在離婚協議書中都必須對此問題進行適當的表述。對于...
感情破裂沒證據能離嗎對于感情破裂的情況,沒有證據那么就無法通過訴訟離婚進行離婚,訴訟離婚也是屬于訴訟案件的一種,必須要提供相關的證據。但是,如果不通過訴訟離婚,還可以通過協議離婚進行離婚,這樣不僅方便快捷,不需要證據,同時并不需要經過法院的同意。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離婚律師是做什么的?海曙婚姻家事律師在線咨詢 雖然我國法律對于起訴離婚案件實行的“兩審終審制”,但是仍然有一些當事人對于已經生效的離婚判決仍然不服。為此這些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雖然如此,但是本離婚律師認為從技術角度講,男方仍然有機會向法院起訴離婚。在離婚訴訟中,男方向法院起訴時,法官是無法當即核實作為被告的女方是否存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這些情況的。根據法律的規定,法院會首先受理男方的起訴。此后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法官有責任向女方核實上述情況。一旦發現,便會依據法律規定做出駁回男方起訴的判決。 離婚律師主要是什么的?婚姻律師 在起訴離婚時,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雖然如此,但是本離婚律師認為從技術角度講,男方仍然有機會向法院起訴離婚。在離婚訴訟中,男方向法院起訴時,法官是無法當即核實作為被告的女方是否存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這些情況的。根據法律的規定,法院會首先受理男方的起訴。此后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法官有責任向女方核實上述情況。一旦發現,便會依據法律規定做出駁回男方起訴的判決。 離婚的時候孩子應該跟誰?余姚離婚律師哪家好 不論什么訴訟案件,都不...
離婚案申請再審時滿足哪些條件時法院便會決定再審呢? 1.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這在離婚訴訟中也是一個很嚴重且可能出現的問題。比如原告起訴后,被告消極應對,躲避法庭的傳喚。此時法官就需要格外小心,逐步采取各種送達措施。稍不留神就會犯下此類錯誤。 2.原離婚判決貴派或招出訴公適求。離婚成公作為民事訴公的-—種,應該嚴格遒循當事人的訴公權利.哪些層當事人決定提交法庭處理的?哪些是當事人決定不提交的?這些事情一定要明確。法官不能越權處理雙方當事人未提及的問題,也不能對當事人請求解決的問題害之不理.便無法解,也要存離婚半決書中表明"該訴公請求不官在本實中理,當事人口以另案解決."以此作...
作為起訴離婚案件的原告,在起訴前除了要書寫合格的離婚起訴外,非常重要的一點便是準備離婚證據了。舉證質證是離婚訴訟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也是非常重視證據的。對于原告來說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如何組織證據?在期庭上如何舉證?這些工作都馬虎不得。寧波離婚律師講解一下原告應該提前準備哪些證據。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或能充分證明夫妻感情難換回的證據。作為離婚訴訟發起人,原告自然是希望離婚的。常見的有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的證據、曾經起訴離婚的證據、對方與婚外異性同居、甚至重婚的證據、家暴、虐待家庭成員的證據等很多。 二、與撫養子女有關的證據。原告在離公中或者希望撫養孩子或者...
在起訴離婚時,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有權利和義務向法院舉證。作為定案的依據,離婚證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本離婚律師結合多年來的辦案實踐,談談離婚訴訟中的證據有哪幾類。 一、原被告雙方的基本身份材料。這其中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證明子女身份的證據。這其中有一點要提的是對方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通常情況下,長時間在一起生活,都會留有對方的身份證或者戶囗本復印件。沒有的話可以經您委托的律師向公安機關調取。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供復印件即可,法院是可以聯網核對真實性的。 二、夫妻感情方面的證據。比如各種錄音錄像、照片、聊天記錄等等。再比如有的離婚案件中會涉及遭受家暴后的報警、就醫記...
婚姻法律規定了離婚賠償制度,但對該制度有諸多限制。1、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出,則在離婚后原則上不能再單獨提出。2、只有無過錯方可以提起離婚賠償,如自己也有過錯,則不能再追究對方的過錯賠償責任。3、如果無過錯方在離婚訴訟中是被告,那么應該在離婚訴訟中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此時,可能存在另外一種可能,即作為無過錯方的被告既不同意離婚,也不提出賠償請求。而法院判決解除了雙方的婚姻關系。對此,被告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另案起訴索賠。4、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則也不會支持離婚賠償的請求。5、承擔賠償責任的只能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過錯方的配偶。6、如果無過錯方在離婚訴訟中是被告,其在...
根據法律的規定,在起訴離姓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均享有與訴訟相關的權利并承擔義務。嚴格按照法律的要求,正確行使權力。及時履行義務將是勝訴的基本保證。離婚律師認為相關的權利與義務有如下幾項∶ 一、原告有起訴的權利,起訴后有權放棄、 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比如:原告以被告有過錯為由而請求賠償。此后,原告決定原諒對方的過錯。此時便可以向法院申請放棄離婚賠償的要求。再比如,原告請求法院將子女撫養權判歸自己。在法院判決前,其可以請求變更為"孩子歸被告撫養。 二、被告有權承認或者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 三、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公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
為了維系婚姻關系,有些當事人喜歡與對方簽署一份《忠誠協議》,并在其中添加一些違約后的懲罰措施。有些夫妻甚至在剛結婚或者在婚前便簽署此類協議。然而,由于忠誠協議不屬于夫妻財產協議的范疇,且夫妻之間是否忠誠屬于情感道德規范的范疇。因此夫妻之間簽訂的“忠誠協議”應由當事人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覺履行,而法律雖然不禁止夫妻之間簽訂類似協議,但亦無法律對此賦予強制執行力。忠誠協議屬于道德規范的領域,并不具備法律上的強制性。 離婚找律師費用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具體分析。寧波離婚律師代理 離婚案申請再審時滿足哪些條件時法院便會決定再審呢? 1.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
作為起訴離婚案件的原告,在起訴前除了要書寫合格的離婚起訴外,非常重要的一點便是準備離婚證據了。舉證質證是離婚訴訟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也是非常重視證據的。對于原告來說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如何組織證據?在期庭上如何舉證?這些工作都馬虎不得。寧波離婚律師講解一下原告應該提前準備哪些證據。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或能充分證明夫妻感情難換回的證據。作為離婚訴訟發起人,原告自然是希望離婚的。常見的有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的證據、曾經起訴離婚的證據、對方與婚外異性同居、甚至重婚的證據、家暴、虐待家庭成員的證據等很多。 二、與撫養子女有關的證據。原告在離公中或者希望撫養孩子或者...
法律是如何規定夫妻分居的? 很多夫妻在正式離婚前都會選擇分居,通過分居既能讓自己恢復平靜生活,也能夠慎重考慮如何解決婚姻關系。由于其具有實際意義,所以我國婚姻法律將夫妻分居的情況納入審查夫妻感情狀況的參考因素之中。 然而,并非所有的夫妻分居都是具有法律意義的?;橐龇蓪⒎志臃譃閮煞N,即因客觀原因導致分居的和因為主觀原因導致的分居。 一、因為客觀原因導致的分居。通俗地說就是夫妻原本不愿意分居,導致分居的原因是因為諸如工作、學習等客觀原因造成的。此類分居情況不具有婚姻法律上的意義。 二、因主觀原因而導致的分居。此處的主觀原因即是指夫妻感情不和。既然法律強調婚姻應該以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