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科技人員指直接投身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此類活動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人員,且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 183 天以上,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在職人員是企業研發團隊的穩定力量,長期致力于企業技術研發工作;兼職人員通常來自高校、科研機構等外部專業資源,利用自身專業知識為企業項目提供技術支持;臨時聘用人員則在特定項目周期內,滿足企業對專業技術人才的臨時性需求。像某軟件企業,既有全職的軟件開發工程師長期參與項目研發,也會在項目攻堅階段聘請高校軟件專業人員兼職指導,還會臨時聘用專業測試人員進行軟件測試,這些人員只要滿足工作時間要求,都屬于企業的科技人員范疇。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0%。此規定意在鼓勵企業加大國內研發投入,充分利用國內科研資源,推動國內科技水平整體提升。一方面,國內研發活動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促進產學研深度合作,培養本土科技人才;另一方面,有利于企業緊密結合國內市場需求開展技術創新。例如企業總研發費用為 800 萬元,要滿足境內研發費用占比要求,境內研發費用應不少于 800×60% = 480 萬元。企業在國內設立研發中心,與國內高校、科研機構合作開展研發項目,將更多研發資源投向國內,既符合認定要求,也有助于企業扎根國內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