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包括有關亞硝胺雜質的推薦可接受攝入量 (Al)限度、亞硝胺雜質的推薦安全測試方法以及亞硝胺雜質的推薦分析測試方法的較新信息。一般來說,FDA的指導文件并沒有確立法律上可執行的責任。相反,指南描述了該機構目前對某一觀點的看法,除非引用了具體的監管或法定要求,否則應只將其視為建議。在機構指南中使用should一詞意味著建議或推薦了一些東西,但不是必需的。一般而言,FDA的指導文件并未規定具有法律強制執行的責任。相反,指南描述了機構當前對某個主題的想法,除非引用了特定的監管或法定要求,否則應只將其視為建議。研究院專業技術服務團隊:目前40余人,主要負責生物醫藥各技術單元的管理與運營,并對外提供技術服務。青海小分子亞硝胺雜質研究實驗
這些雜質可能會在制造或儲存過程中浸出到藥品中,導致小分子亞硝胺雜質或NDSRIs。在可提取和可浸出研究中應評估此類雜質的風險。藥品中NDSRIs存在的根本原因:NDSRI可以在制造過程中或在成品藥保質期內的儲存過程中產生。藥品中存在NDSRI的已知根本原因是:(1)亞硝化雜質:如輔料中的殘留亞硝酸鹽或藥品中存在的其他亞硝酸鹽雜質來源,這會導致活性成分在某些條件下亞硝化產生NDSRI;(2)從原料藥中攜帶的NDSRI。一般而言,高水平NDSRI的存在與藥品而非原料藥有關,因為NDSRI形成通常是由API或API片段與藥品中存在的亞硝酸鹽雜質之間的反應引起的。青海小分子亞硝胺雜質研究實驗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基本涵蓋化學藥物、生物技術制品、天然藥物(含中藥)三大藥物類別的技術服務。
對于已批準的藥品,當這些變更符合§314.70(b)或§601.12(b)中描述的主要變更標準時,必須在事先批準的補充中提交給管理局。如果制造商或申請人提出了亞硝胺雜質的替代AI限值,或確定了未包含在亞硝胺指導網頁上的NDSRI,則應向FDA提交擬議的AI限值或與AI限值相關的預測致ai效力類別以供評估。對于批準的藥品,必須根據§314.70(b)或§601.12(b)提交此信息。如上所述,非藥(OTC)專論藥物和其他未經批準申請的上市產品的制造商應遵循本指南中所述的適用建議,包括進行風險評估、進行驗證性測試和根據需要實施變更以減少其藥品中亞硝胺雜質的建議。
亞硝酸鹽雜質存在于一系列常用的賦形劑中,這可能會導致藥品在生產過程和保質期儲存期間形成亞硝胺雜質。生產廠家的供應商資格認證計劃應考慮到亞硝酸鹽雜質因賦形劑批次而異,并可能因供應商而異。藥品制造商和申請人還應注意,飲用水中可能存在亞硝酸鹽和亞硝胺雜質。此外,當亞硝胺前體,如仲胺、叔胺和季胺,包括API片段,作為雜質存在于原料藥中時,這些前體可以與輔料中的亞硝酸鹽或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其他來源的亞硝酸鹽反應,并在藥品中形成小分子亞硝胺或NDSRI。一些封閉系統的容器,包括二次包裝部件和制造設備,可能是亞硝酸鹽或亞硝胺雜質的來源。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實現實驗全流程可追溯、實驗數據自動抓取、客戶在線服務。
在這方面,API制造商應參考ICH M7(R2)和ICH行業指南Q7《活性其藥物成分良好生產規范指南》和Q11《原料藥開發與生產》中的建議。在工藝開發過程中應考慮以下因素:盡可能避免可能產生亞硝胺的反應條件;在合理情況下,通過適當措施進行凈化研究,證明該過程得到了充分控制,能夠在推薦的AI限值內持續減少亞硝胺雜質;如果合成途徑中可能形成亞硝胺,則使用仲胺、叔胺或季胺以外的堿(如果可能);如果可能的話,避免使用酰胺溶劑(如N,N-二甲基甲酰胺、N,N-甲基乙酰胺和N-甲基吡咯烷酮),當不可避免地使用它們時要謹慎,要評估亞硝胺是否會形成。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高層次人才研發團隊主要圍繞選定項目進行產業化開發、孵化并對外提供技術服務。廣東人用藥中亞硝胺雜質研究實驗
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藥物質量研究中心針對不同類型藥物提供方法開發、方法驗證、樣品檢測、質量標準等方案。青海小分子亞硝胺雜質研究實驗
根據TD50值進行線性外推被認為適用于在沒有既定閾值機制的情況下得出M7中的1類雜質(已知誘變致ai物)的AI限值。在許多情況下,致ai性數據可從潛在致ai性雜質數據庫或Lhasa致ai性數據庫中獲得。當這些數據庫包含選定化學物質的預先計算的TD50值時,如果該值基于可靠的致ai性數據,則通常可用于計算AI限值。作為示例,提供了N-亞硝基二甲胺(NDMA)AI限值推導的方法。NDMA在幾個雜質中被確定為誘變致ai物,并被環境保護局的綜合風險信息系統計劃列為可能或可能的人類致ai物。青海小分子亞硝胺雜質研究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