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頭一百零八條頭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government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一)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VOCs末端治理的其他路徑,針對低濃度大風量、無回收價值的VOCs廢氣常用技術如下:活性炭吸附,適用范圍:低濃度有機廢氣的凈化。不適用范圍:高濃度、高溫的有機廢氣。因為受吸附容量的限制,吸附材料需定期更換 、后期運行費用昂貴,且廢活性炭屬于危廢。處理原理:利用活性炭多孔結構,對污染物(VOCs)進行吸附,從而達到去除的目的。VOCs廢氣處理可以通過培訓和教育來提高員工的技能和意識。危廢VOCs設計資質
生物滴濾法,生物滴濾法是將廢氣經過去塵增濕或降溫等預處理工藝后,從濾床底部由下向上穿過由濾料組成的濾床,廢氣由氣相轉移至水—微生物混和相,通過固著于濾料上的微生物代謝作用而被分解掉的一種方法。優點:處理費用低,工藝流程簡單,生態環保。缺點:占地面積大,填料需定期更換,過程不易控制,運行一段時間后容易出現問題,對疏水性和難生物降解物質的處理還存在較大難度。催化燃燒過程,催化燃燒過程是在催化燃燒裝置中進行的。有機廢氣先通過熱交換器預熱到200 - 400°C , 再進入燃燒室,通過催化劑床時,碳氫化合物的分子和混合氣體中的氧分子分別被吸附在催化劑的表面而活化。由于表面吸附降低了反應的活化能,碳氫化合物與氧分子在較低的溫度下迅速氧化,產生二氧化碳和水。危廢VOCs設計資質冷凝法通過降低溫度使VOCs凝結,適用于高沸點有機化合物的回收。
VOCs常用的方法:1、燃燒處理法,VOCs 為有機揮發性物質 , 易燃燒 , 可采用常溫或催化氧化燃燒處理 ,而氣體由引風管道通入鍋爐或焚燒爐燃燒 , 但對高溫有機氣體還要經過安全論證。此法處理比較完全, 基本可以把VOCs 轉化為CO2 、H2O 。2、吸收除氣法,因 VOCs 一般都溶解于柴油或 200 # 汽油等有機溶劑 , 可用柴油或 200 # 汽油吸收 VOCs , 吸收后的溶劑可用于燃料或稀釋劑。這種方法操作方便、成本低 , 但吸收處理后一般尚有揮發氣體殘余 , 因有機溶劑本身易揮發 , 因此不能使 VOCs 降為零 , 若遇高溫 , 則吸收率更低。
生物凈化技術,物過濾法是研究較早且技術相對較成熟的種污染控制技術。含污染物的體先進增濕器進潤濕,然后進物濾池。當潤濕的廢通過有機機混合填料層時,被附著在填料表的微物吸附、吸收,在物細胞內分解為二氧化碳、水、二氧化氮等害分物質。該法可以去除多數然成的惡臭物質,如氨、硫化氫、甲基硫醇、甲基硫化物和甲基硫化物等。物洗滌法是個懸浮活性污泥處理系統,對惡臭體的去除過程分為吸收和物降解反應兩個過程。洗滌器的噴淋裝置將循環液逆著流噴灑,使廢中的污染物與填料表的接觸,因被吸收轉液相,從實現質量傳遞過程。吸收了廢組分的洗滌液,流活性污泥池中,通空充氧后再,被吸收的態污染物通過微物氧化作,被活性污泥懸浮液從液相中除去。VOCs廢氣處理可以提高企業形象和可持續發展的聲譽。
VOCs對大氣造成的危害:(1)部分具有毒性和致病性,危害人體健康;(2) VOCs 中的碳氫化合物與氮氧化合物在紫外線的作用下反應生成臭氧,可導致大氣光化學煙霧事件發 生,危害人類健康和植物生長;(3)參與大氣中二次氣溶膠的形成,二次氣溶膠多為細顆粒, 不易沉降,能較氏時間滯留在大氣屮,對光線的散射力較強,能明顯降低大氣能見度;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大氣環境已呈現區域性霾污染、臭氧及酸雨等三大復合型污染特點,而 VOCs是極重要的助推劑之一。VOCs廢氣處理可以應用于各種行業,如化工、印刷、涂料和汽車制造等。危廢VOCs設計資質
VOCs廢氣處理需要建立有效的監測和報告機制,以確保透明度和問責制。危廢VOCs設計資質
針對高濃度、無回收價值的VOCs廢氣常用技術如下:直接焚燒(TO),適用范圍:適用于高濃度有機廢氣的凈化,污染物適用范圍較廣,設備簡單,處理效率高。不適用范圍:不適合低濃度、含硫、鹵素等有機廢氣的治理。理論效率:95%以上。處理原理:利用輔助燃料燃燒所發生熱量,把可燃的有害氣體的溫度提高到反應溫度,從而發生氧化分解。廢氣治理冷凝回收法:冷凝回收法是把廢氣直接導入冷凝器或先經吸附吸收后,解析的濃縮廢氣導入冷凝器,冷凝液經分離可回收有價值的有機物的一種方法。優點:冷凝法主要用于高沸點和高濃度的VOC污染氣體的回收,適用的濃度范圍>5%(體積),其流程簡單、回收率高。缺點:該法需要有附設的冷凍設備,投資大、能耗高、運行費用大,同時冷凝后尾氣仍然含有一定濃度的有機物,二次污染嚴重,因此對低濃度尾氣治理本法很少使用。危廢VOCs設計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