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稅務師的資格認定第八條國家對稅務師實行資格考試和認定制度。資格考試辦法,另行制定。第九條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稅務師資格考試:(一)具有經濟類、法學類大專以學歷,從事經濟、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的;(二)具有經濟類、法學類中等專業學歷,從事經濟、法律工作五年以上的;(三)連續從事稅收業務十年以上的;(四)國家稅務總局認定具有同等學識能力和資格的。具有經濟類、法學類中等以上專業學歷以及連續從事稅收業務工作十年以上的,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第十條取得執業會計師、審計師、律師資格者以及連續從事稅收業務工作十五年以上者,可不參加全國統一的稅務師資格考試,其代理資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考核認定。第十一條參加稅務師資格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者和經考核認定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核發稅務師資格證書。第十二條取得稅務師師資格證書者,要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必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稅務師執業申請表,經審核同意后,給予注冊登記,發給稅務師執業證書。取得稅務師執業證書者,應當參加全國統一舉辦的稅務師執業培訓。我國實行稅務代理制中值得重視的幾個問題。賀蘭綜合稅務代理產品介紹
丁蕓教授主要從事財政稅收理論與實務研究、近幾年主持完成了《社會保障稅改費研究》《中國稅收制度的gaige與完善》等課題。《關于構建房地產產業稅源監控與評價體系的研究》《試論中國房地產稅收制度的gaige》獲得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稅務學會頒發的全國**性稅收學術研究成果一等獎。稅務代理圖書目錄編輯首章導論首節稅務代理概述第二節稅務代理制的產生與發展第三節注冊稅務師與稅務師事務所第四節稅務代理的范圍與規則第五節稅務代理的法律關系與法律責任第二章稅務代理執業規范首節稅務代理執業文書第二節稅務代理執業風險與質量控制第三章稅務登記代理實務首節設立稅務登記代理第二節變更稅務登記代理第三節注銷稅務登記代理第四節扣繳稅款登記代理第五節外出經營登記代理第六節其他事項代理第四章稅務認定事項代理實務首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代理第二節出口貨物退。銀川信息化稅務代理概況稅務代理記賬公司值得去嗎?
二)委托代理項目和范圍;(三)委托代理的方式;(四)委托代理的期限;(五)雙方的義務及責任;(六)委托代理費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七)違約責任及賠償方式;(八)爭議解決方式;(九)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第九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自雙方法定象征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護。第十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中的當事人一方必須是稅務師事務所,稅務代理執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直接接受委托。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辦稅務代理業務由稅務師事務所委派。第十一條稅務事師務所應根據委托事項的復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托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第十二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要變更或修改補充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議定。第十三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并另行簽訂。第三章稅務代理業務的實施第十四條稅務代理業務的實施是整個稅務代理工作的中心環節,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應嚴格按照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范圍和權限開展工作。第十五條實施復雜的稅務代理業務,應在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簽訂后,由項目負責人編制代理計劃。
依法代理是稅務代理業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前提。2.自愿有償原則稅務代理屬于委托代理,稅務代理關系的產生必須以委托與受托雙方自愿為前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選擇權,也有選擇委托人的自主的權力。如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沒有自愿委托他人代理稅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強令代理。代理人作為受托方,也有選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可見,稅務代理當事人雙方之間是一種雙向選擇形成的合同關系,理應遵守合同中的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等原則。稅務代理不僅一種社會中介服務,而且是一種專業知識服務,因而稅務代理人在執行稅務代理業務時也應得到相應的報酬,這種報酬應依照國家規定的中介服務收費標準確定。3.客觀公正原則稅務代理是一種社會中介服務,稅務代理人介于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之間,既要維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合法權益,又要維護國家的稅收利益。因此,稅務代理必須堅持客觀公正原則,以服務為宗旨,正確處理征納矛盾,協調征納關系。在稅務代理過程中,既要對被代理人負責,又要對國家負責,代理行為既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又要符合被代理人的意愿,而不能偏向任何一方。稅務代理記賬公司是什么?
經國家稅務總局及其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批準,從事稅務代理的專門人員及其工作機構。第四條從事稅務代理的專門人員稱為稅務師,其工作機構是按本辦法規定設立的承辦稅務代理業務的機構。稅務師必須加入稅務代理機構,才能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第五條稅務代理人實施稅務代理行為,應當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選擇為前提,以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單獨、公正執行業務,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第六條稅務代理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第七條縣以上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負責對稅務代理人進行監督、指導。第二章稅務師的資格認定第八條國家對稅務師實行資格考試和認定制度。資格考試辦法,另行制定。第九條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稅務師資格考試:(一)具有經濟類、法學類大專以學歷,從事經濟、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的;(二)具有經濟類、法學類中等專業學歷,從事經濟、法律工作五年以上的;(三)連續從事稅收業務十年以上的;(四)國家稅務總局認定具有同等學識能力和資格的。具有經濟類、法學類中等以上專業學歷以及連續從事稅收業務工作十年以上的,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稅務代理發展前景怎么樣?金鳳區第三方稅務代理哪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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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代理人介于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之間,既要維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合法權益,又要維護國家的稅收利益。因此,稅務代理必須堅持客觀公正原則,以服務為宗旨,正確處理征納矛盾,協調征納關系。在稅務代理過程中,既要對被代理人負責,又要對國家負責,代理行為既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又要符合被代理人的意愿,而不能偏向任何一方。適用范圍稅務代理的范圍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允許稅務代理人從事的業務內容。盡管世界各國所規定的業務不盡相同,但其基本原則是大致一樣的,即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主要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委托的各項涉稅事宜。《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規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從事下列范圍內的業務代理: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3.建賬建制、辦理賬務,4.辦理除增值稅所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5.辦理納稅申報和扣減稅款報考,6.制作涉稅文書,7.開展稅務咨詢(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涉稅服務業務,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9.審查納稅情況,1.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賀蘭綜合稅務代理產品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