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勞務派遣適用范圍的限制《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勞動行政部門規定。情節嚴重的,處以罰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南京方便勞務派遣熱線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的適用崗位】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勞動行政部門規定。常州綜合勞務派遣供應教育行業的教師需求具有明顯的周期性和階段性,勞務派遣能夠根據學校需求提供合適的教師資源。
該決定規定:本決定公布前已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繼續履行至期限屆滿,但是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不符合本決定關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的規定的,應當依照本決定進行調整;本決定施行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應當在本決定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并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方可經營新的勞務派遣業務。具體辦法由***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3年6月20日公布了《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1月24日公布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風險:法律風險:如果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違反法律規定,可能面臨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法律責任。管理風險:勞務派遣涉及三方關系,管理起來相對復雜,容易出現溝通不暢、責任不清等問題。員工歸屬感弱:由于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不存在直接的勞動關系,可能導致派遣員工缺乏歸屬感和忠誠度。七、勞務派遣的發展趨勢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人力資源管理模式的變革,勞務派遣也在不斷發展,以下是勞務派遣未來的發展趨勢:服務品質升級:勞務派遣公司將更加注重服務品質的提升,以滿足企業在用工過程中對質量服務的需求。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晚間派遣:為滿足企業晚間或夜間的工作需求,提供特定的勞動力派遣。鐘點派遣:按小時計費,提供靈活的勞動力派遣服務。雙休日派遣:針對***或節假日的工作需求,提供勞動力派遣。集體派遣:一次性派遣多名勞動者,滿足企業的批量用工需求。三、勞務派遣的法律規定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進行了詳細規定:勞務派遣協議的訂立: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明確派遣崗位、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等。勞務派遣公司擁有專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團隊,能提供高效的人力資源服務,讓企業專注于業務。常州綜合勞務派遣供應
這種用工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是我國人才市場近年來運用的一種新型用人方式。南京方便勞務派遣熱線
4、勞務派遣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60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法》盡管明確規定了用工單位對勞動者應當履行的勞動法律方面的法定義務,但沒有明確對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關系進行定性,未明確把用工單位也列為用人單位,不要求用工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一般認為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構成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南京方便勞務派遣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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