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概念是對應于特重大事故災害的危險問題提出的。危險包括人的危險、物的危險和責任危險三大類。首先,人的危險可分為生命危險和健康危險;物的危險指威脅財產和火災、雷電、臺風、洪水等事故;責任危險是產生于法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一般又稱為第三者責任險。其中...
環境應急專項預案體現戰術性,環境應急現場處置預案體現操作性。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編制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的環境應急預案。第十條企業按照以下步驟制定環境應急預案:(一)成立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組,明確編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工作任務、編制計劃和經費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