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報名確認流程的狀態標識(1)未完成狀態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灰色”,表示該步驟還未完成。(2)正在進行狀態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紅色”,表示該步驟為正在進行狀態。(3)已完成狀態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藍色”,表示該步驟為已完成。(4)不可修改狀態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藍色”且標有紅色“—”符號,表示該步驟已完成且不可修改。常見問題(1)報考人員照片已經上傳成功,能否修改?在報名確認時間段內,未繳費報考人員的照片可以修改,已繳費報考人員不可修改。(2)報考人員上傳照片過程中出現“文件流丟失”,如何解決?報考人員上傳照片過程中若出現“文件流丟失”的提示信息,請檢查使用的...
公務員錄用規定第三章錄用計劃與招考公告第十四條招錄機關根據隊伍建設需要和職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擬定錄用計劃。第十五條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設區的市級以下機關錄用計劃的申報程序和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第十六條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經授權組織本轄區公務員錄用,其招考工作方案應當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第十七條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會發布。招考公告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公務員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報名期間,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集中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一般應當在報考者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公務員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是什么?招錄機關根據有關公務員錄用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意見包括“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退回補充資料”3種情形。對公務員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報考者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第二章報考者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第八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一)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考試的;(二)3人以上串通或者參與有組織的;(三)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四)使用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所列器材的;(五)非法侵入考試信息系統或者非法獲取、刪除、修改、增加系統數據的;(六)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第九條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其...
報考者在報名參加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如何處理?報考者在參加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的行為,公務員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或者備案人選。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多少?除2022年應屆畢業生取得相關學歷、學位的時間一般截止到2022年7月外,公務員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資格證書等)截止時間均為2021年10月...
公務員錄用規定第九章試用第三十九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核,并按照規定進行初任培訓。第四十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招錄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任職定級。第四十一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試用期間發現新錄用公務員有不具備公務員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不能勝任職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情形的,不得取消錄用。第四十二條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取消錄用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第四十三條新錄用公務員取消錄...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本標準適用于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其身體條件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本標準有關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第二部分其他職位第十三條雙側耳語聽力均低于5米,機電檢驗監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動物檢疫職位及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不合格。第十四條嗅覺遲鈍,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醫學檢驗職位、衛生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第十五條傳染性、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醫學檢驗職位、衛生檢疫職位、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化...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哪些職位?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20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允許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于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應屆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公務員職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
公務員錄用規定第十章紀律與監督第四十六條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涉嫌違紀違法需要追究責任的,依規依紀依法予以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一)泄露試題和其他錄用秘密信息的;(二)利用工作便利,偽造考試成績或者其他錄用工作有關資料的;(三)利用工作便利,協助報考者考試的;(四)因工作失職,導致錄用工作重新進行的;(五)違反錄用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第四十七條報考者有違反報考規則和管理規定行為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分別采取糾正、批評教育、答卷不...
公務員考察時需要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嗎?考察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認定核實的重要環節,需要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哪些機關實行公務員差額考察?一級招錄機關可以實行差額考察。考察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將在面試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需要參加體能測評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對報考者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生計生委、公務員局,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干部)部門:為進一步提高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公務員局組織醫學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以下簡稱《操作手冊》)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二、將《標準》第二條修訂為: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于140mmHg;舒張壓小于90mmHg。三、將《...
什么情況下公務員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報考者每次只能報考1個職位,在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者可以更改。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2021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但不可再次報考原職位。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何時提供?所有報考者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紙質《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一般在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社會在職人員是否需要填寫在校期...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4.考生登錄網站,必須完成“考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職位填報”等操作并點擊“職位提交”按鈕后,才能將信息提交至招錄機關審核。5.為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加快報名速度,建議考生在網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用記事本編輯錄入。在網上填寫報名表時,將已準備好的資料一一粘貼到表中即可。6.報名截止后,考生將不能進行注冊,無法補充、修改或刪除任何個人信息(含考試地點),也無法進行職位填報和修改(含改報、職位恢復和退訂)操作。退回補充資料的考生,請在報名截止前,按招錄機關要求修改或補充完所需信息后,再進行一次職位提交操作,否則招錄機關將無法看到考生信息。7.為防止他人修改報考...
公務員《招考簡章》中提出的學歷要求應當如何理解?對于應屆畢業生,應以其即將獲得的當前學歷進行報考;對于其他人員,均應以其已獲得的當前學歷進行報考。比如,《招考簡章》中允許本科學歷人員報考的職位,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哪些情形不計入公務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公務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有被借調到縣級及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關工作(學習)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大學生村...
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怎么辦?遺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如何查詢筆試成績?2022年1月,報考人員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在考錄專題網站上查詢自己的筆試成績。如何獲得筆試成績單?本次考試不下發考試成績單。報考人員確實需要的,可在2022年2月28日前向當地省級考試機構申請,由當地省級考試機構負責出具成績證明。報名確認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是怎樣的?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報考人員,均需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一般采取網上確認的形式。網上確認時間為2021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24:00,在此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選擇“考生考務入口”...
網上報名確認流程的狀態標識(1)未完成狀態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灰色”,表示該步驟還未完成。(2)正在進行狀態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紅色”,表示該步驟為正在進行狀態。(3)已完成狀態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藍色”,表示該步驟為已完成。(4)不可修改狀態若流程圖中的操作步驟顏色為“藍色”且標有紅色“—”符號,表示該步驟已完成且不可修改。常見問題(1)報考人員照片已經上傳成功,能否修改?在報名確認時間段內,未繳費報考人員的照片可以修改,已繳費報考人員不可修改。(2)報考人員上傳照片過程中出現“文件流丟失”,如何解決?報考人員上傳照片過程中若出現“文件流丟失”的提示信息,請檢查使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章職務、職級與級別第十六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于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第十七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第十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領導職務層次分為:正職、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第十九條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
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第二章報考者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第七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一)抄襲他人答題信息或者協助他人抄襲答題信息的;(二)查看、偷聽違規帶入考場與考試有關的文字、視聽資料的;(三)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四)攜帶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考場防范安全管理措施,獲取、記錄、傳遞、接收、存儲考試試題、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專門程序、工具(以下簡稱器材)的;(五)搶奪、故意損壞他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草稿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