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復核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以書面形式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屬于對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四)專家評審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的**技術所屬技術領域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專...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
5.銷售收入銷售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口徑計算。(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
第十七條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
2.研究開發費用的歸集范圍(1)人員人工費用包括企業科技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員的勞務費用。(2)直接投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是指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活動而實際發生的相關支出。包...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
①高新產品名稱、合同發票規范,檢測報告與產品說明要體現所定的高新技術產品;②高新技術產品(PS表)論述跟技術領域的相關性貼切,產品的**技術、關鍵指標、競爭優勢以及知識產權支撐突出,提升高新技術產品價值;③高新產品的佐證資料,除合同、發票建議提供第三方的產品認...
銷售合同與發票對應問題1、發票開具不明確。收入與產品對應關系不明確,高新技術產品銷售發票只寫統稱或標注代碼。2、研發項目通常采用專業術語或**名詞,銷售合同多采用通用名稱,項目情況與收入對應關系不明確。3、收入范圍難確定,對于產品和服務共同形成轉化收入的情況,...
第五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第二章組織與實施第六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一)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
三、認定條件(一)年限《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當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前1個會計年度;“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企業申報前的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
第九條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第十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第三章認定條件與程序第十一條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一、組織與實施二、認定程序三、認定條件四、享受稅收優惠五、監督管理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功能及操作提要七、附件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稱《認定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工作指引。一、組織...
第十二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如下:(一)企業申請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3.知識產權...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二)專家評審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
三、認定條件(一)年限《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當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前1個會計年度;“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企業申報前的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
(二)管理系統主要功能管理系統由企業申報系統、認定機構管理系統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系統三個子系統組成。1.企業申報系統主要功能(1)企業注冊(2)企業信息變更(3)企業名稱變更(4)認定申報(5)年度發展情況報表(6)查詢(7)密碼找回2.認定機構管理系統主要...
(三)中介機構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以下統稱“專項報告”)應由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企業可自行選擇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1.中介機構條件(1)具備**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
(四)更名及重大變化事項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附件7),并將打印出的《高新技術...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
第十九條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二)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三)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3.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20分)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組織管理的總體情況,結合以下幾項評價,進行綜合打分。(1)制定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6分)(2)設立了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并具...
(7)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委托境內外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研究開發活動成果為委托方企業擁有,且與該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二)專家評審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
三、認定條件(一)年限《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當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前1個會計年度;“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企業申報前的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
2.中介機構職責接受企業委托,委派具備資格的相關人員,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出具專項報告。3.中介機構紀律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堅持原則,辦事公正,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
第十二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如下:(一)企業申請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3.知識產權...
(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與主要產品(服務)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是指對其發揮**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范圍的產品(服務)。主要產品(服務)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中,擁有在技術上發揮**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收入之和在企業...
企業應按照研究開發活動的定義填寫附件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的“四、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情況表”。專家評價過程中可參考如下方法判斷:——行業標準判斷法。若國家有關部門、全國(世界)性行業協會等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提供了測定科技“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四)專家評審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的**技術所屬技術領域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