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域性除非有國際條約、雙邊或多邊協定的特別規定,否則知識產權的效力只限于本國境內,其原因在于知識產權是法定權利,同時也是一國公共政策的產物,必須通過法律的強制規定才能存在,其權利的范圍和內容也完全取決于本國法律的規定,而各國有關知識產權的獲得和保護的規定不完全相同,所以,除著作權外,一國的知識產權在他國不能自動獲得保護。(一)定義知識產權許可是在不改變知識產權權屬的情況下,經過知識產權人的同意,授權他人在一定期限、范圍內使用知識產權的法律行為。具體而言,知識產權許可包括著作權許可使用、**實施許可、商標權許可使用。根據授權許可的范圍不同,還可以分為獨占許可、排他許可和普通許可,根據授權許可...
知識產權,是“基于創造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主要的三種知識產權是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其中專利權與商標權也被統稱為工業產權。知識產權的英文為“intellectual property”,也被翻譯為智力成果權、智慧財產權或智力財產權。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中***百二十三條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一)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志;(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1]自愿許可是指根據知識產權人的意愿,授權他人使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