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的條件:必須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后,才能辦理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于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并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樣品、展品、郵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退(免)稅。必須是已收匯并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并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國家規定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要同時具備以上4個條件。生產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
國際貨運代理的較高責任保險:在某些歐洲國家,一種特種國際貨運代理責任保險體制被普遍采用。在這種體制下,對于超過確定范圍以外的責任,國際貨運代理必須為客戶提供“較高”保險,即向貨物保險人支付一筆額外的保險費用。這種體制盡管對國際貨運代理及客戶都有利,但目前只在歐洲流行。國際貨運代理的集體保險制度:在某些國家,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設立了集體保險制度,向其會員組織提供責任保險。這種集體保險制度既有利也有弊。其優點是使該協會能夠表示其成員協商而得到一個有利的保險費率;并使該協會避免要求其成員進行一個標準的、較小限度的保險,并依此標準進行規范的文檔記錄。這種制度的缺點是,一旦推行一個標準的保險費率,就等于高...
什么是“關稅預付”?關稅預付是指做DDP、就是指在中國這邊的賣家在客戶指定的地點,幫助客戶完成清關后交稅,賣家需要承擔把貨物運至制定的目的地點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辦理海關相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繳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什么是“海外倉”?海外倉是指建立在海外的倉儲設施,在跨境電商中,海外倉是指國內企業將商品通過運輸的形式運往目標國家,在當地建立倉庫,儲存商品,然后再根據當地的銷售訂單,第1時間作出響應,及時從當地倉庫進行分揀,包裝,配送。什么是國際貨運代理責任險?河源到中南美線衛浴國際貨運物流公司國際貨運代理責任的分類與劃分:目前,各國法律對貨運代理所下的定義及其活動有所不同,但按...
從國際貨運代理人的基本性質看,貨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關貨物運輸、轉運、倉儲、裝卸等事宜。一方面它與貨物托運人訂立運輸合同,同時他又與運輸部門簽訂合同,對貨物托運人來說,他又是貨物的承運人。相當部分的貨物代理人掌握各種運輸工具和儲存貨物的庫場,在經營其業務時辦理包括海陸空在內的貨物運輸。國際貨代所從事的業務主要有:為發貨人服務;為海關服務;為承運人服務;為航空公司服務;提供拼箱服務;多式聯運服務。當咱們在進行海運貨運代理運送時,盡或許的先做好功課才行。番禺區到青島國際貨運公司國際貨運代理的有限責任保險:國際貨運代理只按其本身規定的責任范圍對其有限責任投保,國際貨運代理的有限責任保險主要...
轉委托:在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實踐中,經常會發生轉委托的情況。所謂轉委托,是指是受托人把本應由自己處理的委托事務交給他人處理的行為。以國際貨運代理的海上貨運代理業務為例,海上貨代業務紛繁復雜且往往層層委托,如果在貨運代理合同中未對轉委托進行明確規定,則非常容易因轉委托而產生爭議和糾紛。貨運代理轉委托行為的法律效力:所謂貨運代理轉委托的法律效力,按通俗的理解就是,A公司委托B1公司辦理貨物運輸相關事務,B1公司又把這事兒轉委托給B2公司。如果A同意或者追認了,那A就直接指示B2,B2的行為由A承擔授權范圍內的責任。如果A不同意或者不追認,那B1就得對B2的行為負責1。國際貨運代理只按其本身規定的責任...
國際貨運出口范圍:選擇運輸路線、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為貨主和選定的承運人之間安排攬貨、訂艙;包裝、計量和儲存貨物;辦理保險;收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據;辦理出口結關手續并將貨物交付承運人;支付運費,收取正本提單并交給發貨人;安排貨物轉運;通知收貨人;記錄貨物滅失情況,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索賠。進口:報告貨物動態 ;接收和審核貨運單據,支付運費并提貨;進口報關,支付有關捐稅和費用;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另外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也可作為無船承運人(NVOCC)承辦多式聯運業務,即作為合同當事人簽發多式聯運單據,將各段運輸委托實際承運人執行。國際貨運代理...
什么是國際物流?國際物流又稱全球物流,是指生產和消費分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單獨進行時,為克服生產和消費之間的空間距離和時間距離,對物資進行物理性移動的一項國際商品交易或交流活動,從而完成國際商品交易的較終目的,即實現賣方交付單證、貨物和收取貨款,而買方接受單證、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的貿易對流條件。什么是“出口退稅”?出口退稅是指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一種措施。一般分為兩種:一是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的進口稅;一是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提請國內有關部門對此引起足夠的重視 ,并能盡快完...
國際貨運的成本主要產生在本地、國際運輸和目的地三個地方。在進口貨物過程中,由于目的地的貨代利潤較少,其往往通過延伸服務而收取一些名目繁多的費用,如代報關費、送貨費、倉儲費、換單費等。較好不去圍繞著瑣碎的費用去談判,而是爭取談得一攬子的包干費用。在國際貨運業務時,要先搞清各段的運費,根據貿易雙方的合同,應分別由哪方支付。遇到進口業務的離岸價或對方工廠交貨價,在全權委托對方協助辦理之前,先嘗試著自行找貨代(主要是在對方城市或國家有分支機構或業務合作密切的代理)。若要全權委托對方協助辦理,也一定要事先詢問對方代理的報價。截至目前,深圳機場國際及地區貨運航點已達31個,國際貨運航線網絡進一步完善。肇慶...
國際海上貨運合同的概念:海上貨運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據以承擔由海上將貨物從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如果合同既包括海上運輸,又包括某些其他方式運輸,則只其有關海上運輸的范圍,才視為海上貨運合同。國際海上貨運合同的當事人是承運人與托運人。承運人的主要義務是負責從海道將貨物從一個國家的港口運至另一個國家的港口并交給收貨人,托運人的主要義務是為此而支付約定的運費。其中“承運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義與托運人訂立海上貨運合同的人。“實際承運人’’是指受承運人委托執行貨物運輸或部分貨物運輸的人,包括受委托執行這項運輸的其他人。“托運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義或代其與承運人訂立海上貨運合同的人,或指其本人或以...
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使社會分工越加趨于明確,單一的貿易經營者或者單一的運輸經營者都沒有足夠的力量親自經營處理每項具體業務,他們需要委托代理人為其辦理一系列商務手續,從而實現各自的目的。國際貨運代理的基本特點是受委托人委托或授權,代辦各種國際貿易、運輸所需要服務的業務,并收取一定報酬,或作為單獨的經營人完成并組織貨物運輸、保管等業務,因而被認為是國際運輸的組織者,也被譽為國際貿易的橋梁和國際貨物運輸的設計師。國際貨運代理有必要投保自己的責任險。汕頭到澳新線國際貨運國際貨運代理的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明確了國際貨運代理業的定義,即: “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貨人、發貨人的委托,...
國際貨運代理責任險的產生:國際貨運代理所承擔的責任風險主要產生于以下三種情況:一種是國際貨運代理本身的過失。國際貨運代理未能履行代理義務,或在使用自有運輸工具進行運輸出現事故的情況下,無權向任何人追索。另一種是分包人的過失。在“背對背”簽約的情況下,責任的產生往往是由于分包人的行為或遺漏,而國際貨運代理沒有任何過錯。此時,從理論上講國際貨運代理有充分的追索權,但復雜的實際情況卻使其無法全部甚至部分地從責任人處得到補償,如:海運(或陸運)承運人破產。還有一種是保險責任不合理。在“不同情況的保險”責任下,單證不是“背對背”的,而是規定了不同的責任限制,從而使分包人或責任小于國際貨運代理或免責。上述...
貨運代理轉委托行為的法律效力:目前司法實務中,對轉委托的法律效力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必須要委托人對此明確表示同意,才成立轉委托法律關系。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如果委托人明知轉委托行為,卻沒有表示反對,就是表示委托人對該行為已經默示同意。還有第三種觀點更進一步,認為除非委托人在相關的單證上明確標明受托人必須親自處理委托事項,否則就是認定委托人默示同意了轉委托行為。根據較高院較新的司法解釋2,委托人與貨運代理企業約定了轉委托權限,當事人就權限范圍內的海上貨運代理事務主張委托人同意轉委托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沒有約定轉委托權限,貨運代理企業或第三人以委托人知道貨運代理企業將海上貨運代理事務轉委托...
國際貨運代理的服務內容:國際貨運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戶的委托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各個環節,可直接通過貨運代理或雇傭的其它代理機構為客戶服務,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務。其主要服務內容包括:1. 表示發貨人(出口商)(1)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2)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3)提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證;(4)研究信用證條款和所有制度的規定;(5)包裝;(6)儲存;(7)稱 重和量尺碼;(8)安排保險;(9)將貨物的港口后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并將貨物交給 承運人;(10)做外匯交易;(11)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12)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并付發貨人;(13...
國際貨運代理責任的分類與劃分:目前,各國法律對貨運代理所下的定義及其活動有所不同,但按其責任范圍的大小,大體可歸納為三大類:1、貨運代理作為一個代理,只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2、貨運代理作為一個代理,不只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還應使貨物完好地抵達目的地,這就意味著他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對第三者造成損失的責任;3、貨運代理的責任取決于合同的條文和自由選擇運輸工具等。關于貨運代理所承擔的責任方面,還應注意:1、貨運代理歷史上不承擔延遲責任,而現代趨勢是必須公開地承擔,但其賠償金額以一至二倍的運費為限;2、通常貨運代理認為自己只是代理他人收取小額傭金,承擔較小風險的代理人。如今貨運代理只有承擔...
國際貨運代理責任保險的除外責任:任何由核燃料或核燃料炸裂所致核廢料產生之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所導致、引起或可歸咎于此的任何財產滅失、摧毀、毀壞或損失及費用,不論直接或間接,還是作為其后果損失;超出保險合同關于賠償限額規定的部分;事先未征求保險公司的意見,擅自賠付對方,亦可能從保險公司得不到賠償或得不到全部賠償。例如:當貨物發生殘損后,國際貨運代理自認為是自己的責任,未征求保險公司的意見,自做主張賠付給對方。如事后證明不屬或不完全屬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保險公司將不承擔或只承擔其應負責的部分損失。當咱們在進行海運貨運代理運送時,盡或許的先做好功課才行。中山到東南亞線國際海運拼箱出口退稅的條件:必須...
運輸代理的種類:租船代理。又稱租船經紀人(SHIPPING BROKER),指以船舶為商業活動對象而進行船舶租賃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是在市場上為租船人尋找合適的運輸船舶或為船東尋找貨運對象,以中間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東雙方達成租賃交易,從中賺取傭金。因此,根據它所表示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為租船代理人和船東代理人 。船務代理(SHIPPING AGENT)。指接受承運人的委托,代辦與船舶有關的一切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有船舶進出港,貨運,供應及其它服務性工作等。船方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以每船一次為限,稱為航次代理;船方和代理人之間簽訂有長期代理協議,稱為長期代理。當國際貨運代理以承運人身份出現時,其經...
國際海上貨運合同的概念: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是指兩個不同國家港口之間的貨物運輸。大規模的海上貨物運輸是通過海上貨運合同來實現的。因此,海上貨物運輸法,實質上是海上貨運合同法。國際上規范海上貨物運輸的公約,主要是《1978年聯合組委會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簡稱《漢堡規則》)。國際海上貨運合同的形式:國際海上貨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電報和電傳。提單是海上貨運合同的重要證明。“提單”是指一種用以證明海上貨運合同和貨物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船,以及承運人據以保證交付貨物的單證。單證中關于貨物應交付指定收貨人或按指示交付,或交付提單持有人的規定,即構成了這一保證。國際貨運代理按其所從事的業務范圍、應承擔的法...
國際貨運代理的服務內容:國際貨運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戶的委托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各個環節,可直接通過貨運代理或雇傭的其它代理機構為客戶服務,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務。其主要服務內容包括:1. 表示發貨人(出口商)(1)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2)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3)提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證;(4)研究信用證條款和所有制度的規定;(5)包裝;(6)儲存;(7)稱 重和量尺碼;(8)安排保險;(9)將貨物的港口后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并將貨物交給 承運人;(10)做外匯交易;(11)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12)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并付發貨人;(13...
國際貨運代理,它的簡稱是“國際貨代”。是指國際貨運代理組織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勞務報酬的行業。運輸方式:水運代理:指提供水上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可以具體劃分為海運代理和河運代理兩種類型。空運代理:指提供航空貨物運輸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陸運代理:指提供公路、鐵路、管道運輸等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貨運代理。聯運代理:指提供公路、鐵路、管道運輸等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這種代理又可以進一步劃分海空聯運代理、海鐵聯運代理、空鐵聯運代理等類型。甚至從業人員也不清楚貨運代理的明確含義及應...
國際貨運出口范圍:選擇運輸路線、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為貨主和選定的承運人之間安排攬貨、訂艙;包裝、計量和儲存貨物;辦理保險;收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據;辦理出口結關手續并將貨物交付承運人;支付運費,收取正本提單并交給發貨人;安排貨物轉運;通知收貨人;記錄貨物滅失情況,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索賠。進口:報告貨物動態 ;接收和審核貨運單據,支付運費并提貨;進口報關,支付有關捐稅和費用;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另外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也可作為無船承運人(NVOCC)承辦多式聯運業務,即作為合同當事人簽發多式聯運單據,將各段運輸委托實際承運人執行。國際貨運代理...
國際貨運代理的較高責任保險:在某些歐洲國家,一種特種國際貨運代理責任保險體制被普遍采用。在這種體制下,對于超過確定范圍以外的責任,國際貨運代理必須為客戶提供“較高”保險,即向貨物保險人支付一筆額外的保險費用。這種體制盡管對國際貨運代理及客戶都有利,但目前只在歐洲流行。國際貨運代理的集體保險制度:在某些國家,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設立了集體保險制度,向其會員組織提供責任保險。這種集體保險制度既有利也有弊。其優點是使該協會能夠表示其成員協商而得到一個有利的保險費率;并使該協會避免要求其成員進行一個標準的、較小限度的保險,并依此標準進行規范的文檔記錄。這種制度的缺點是,一旦推行一個標準的保險費率,就等于高...
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以下簡稱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可以作為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為單獨經營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隨著國際貨運代理業的蓬勃發展,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業務范圍也日益擴展。經營范圍擴大,伴隨而來的合規風險也在增加。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作為代理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辦理有關業務,收取代理費或傭金的行為。國際貨運代理技保責任險時,即有限責任保險、完全法律責任保險、較高責任保險、集體保險制度。饒平專線國際貨運運價國際貨運代理的定義及其發展 國際貨運代理行...
不同法律關系下需關注的法律風險:未簽訂合同:貨代業務時效性強,地域跨度大,代理企業與發貨人企業很多屬于長期多年合作關系,一般只按照行業慣例簽訂框架合同,有時連書面合同都未簽訂,只依據口頭約定開展業務。出現爭議時,沒有合同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雙方各執一詞,很難有效維護自身的權益。合規建議: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當前貨代行業信用機制尚不健全,行業規范性不足,稍有不慎容易出現經濟糾紛,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因此合同管理尤為 關鍵。貨代企業與上下游進行合作,應關注2021年開始施行的《民法典》,簽訂嚴謹規范的合同,合同條款應經法務或律師審核,對服務的內容以及合同的性質應進行明確,明確責任、義務、賬期、付...
國際貨運代理,它的簡稱是“國際貨代”。是指國際貨運代理組織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勞務報酬的行業。運輸方式:水運代理:指提供水上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可以具體劃分為海運代理和河運代理兩種類型。空運代理:指提供航空貨物運輸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陸運代理:指提供公路、鐵路、管道運輸等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貨運代理。聯運代理:指提供公路、鐵路、管道運輸等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這種代理又可以進一步劃分海空聯運代理、海鐵聯運代理、空鐵聯運代理等類型。國際貨運代理技保責任險時,即有限責任保險、...
國際貨運代理責任的分類與劃分:目前,各國法律對貨運代理所下的定義及其活動有所不同,但按其責任范圍的大小,大體可歸納為三大類:1、貨運代理作為一個代理,只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2、貨運代理作為一個代理,不只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還應使貨物完好地抵達目的地,這就意味著他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對第三者造成損失的責任;3、貨運代理的責任取決于合同的條文和自由選擇運輸工具等。關于貨運代理所承擔的責任方面,還應注意:1、貨運代理歷史上不承擔延遲責任,而現代趨勢是必須公開地承擔,但其賠償金額以一至二倍的運費為限;2、通常貨運代理認為自己只是代理他人收取小額傭金,承擔較小風險的代理人。如今貨運代理只有承擔...
國際海上貨運合同的種類:件雜貨運輸合同: 件雜貨運輸合同,是指作為承運人的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不是出租船舶,而是承攬件雜貨物運輸,而作為托運人,則對其貨物的運送支付運費。這種合同大多數是以提單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所謂提單,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貨物后簽發給托運人的保證按載明的條件交付貨物的一種書面憑證。它是體現承租人與托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文件。通常由從事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公司自己制訂格式和內容。在件雜貨物運輸中,承運人要同為數眾多的托運人分別簽訂運輸合同在事實上有困難,故都采用定型的條款,并將其印制在提單背面,稱為提單條款。國際貨運代理費用貨品自身的原因的影響。河源到澳新線家具國際集裝箱...
國際貨運的成本主要產生在本地、國際運輸和目的地三個地方。在進口貨物過程中,由于目的地的貨代利潤較少,其往往通過延伸服務而收取一些名目繁多的費用,如代報關費、送貨費、倉儲費、換單費等。較好不去圍繞著瑣碎的費用去談判,而是爭取談得一攬子的包干費用。在國際貨運業務時,要先搞清各段的運費,根據貿易雙方的合同,應分別由哪方支付。遇到進口業務的離岸價或對方工廠交貨價,在全權委托對方協助辦理之前,先嘗試著自行找貨代(主要是在對方城市或國家有分支機構或業務合作密切的代理)。若要全權委托對方協助辦理,也一定要事先詢問對方代理的報價。國際貨運代理公司即作為合同當事人簽發多式聯運單據,將各段運輸委托實際承運人執行。...
“深圳-達卡”國際貨運航線開通:近日,深圳至孟加拉達卡的國際貨運航線開通運營,成為深圳機場今年新開通的第5條國際貨運航線。截至目前,深圳機場國際及地區貨運航點已達31個,國際貨運航線網絡進一步完善。據了解,達卡是孟加拉國的首都和第1大城市,也是孟加拉國較大的工業中心和商品集散地,隨著倡議深入推進,近年來中孟兩國經貿聯系不斷加強,航空物流市場需求隨之增加。“深圳=達卡”國際貨運航線由中原龍浩航空使用B737貨機執飛,每周3班。該航線開通后,搭建起了華南地區與南亞各國之間高效便捷的“空中橋梁”,有助于華南貿易、跨境電商、生產制造企業“走出去”,充分挖掘南亞市場的發展潛力,進一步促進雙方經貿往來,更...
國際貨運的成本:在進口貨運中遇到運費到付時,要先與業務合同查對。 要熟悉整個貨運各個環節的業務及技術要求,事先準備好相關單證,避免產生可能出現的滯報金(關稅方面)、滯納金(關稅和承運人方面)和倉儲費用(港口和貨代方面)。根據對貨物重或體積對運費的影響,合理考慮貨物的包裝。除了事先商定的運費之外,與貨代結算時要仔細檢查所有的單證,特別是運單上的體積和重量是否與實際的相符。對每一票貨產生的費用逐相記錄,并定期加以分析。國際貨運的成本:在進口貨運中遇到運費到付時,要先與業務合同查對。基本國際貨運運輸代理的種類:租船代理。又稱租船經紀人(SHIPPING BROKER),指以船舶為商業活動對象而進行船...
不同法律關系下需關注的法律風險:未簽訂合同:貨代業務時效性強,地域跨度大,代理企業與發貨人企業很多屬于長期多年合作關系,一般只按照行業慣例簽訂框架合同,有時連書面合同都未簽訂,只依據口頭約定開展業務。出現爭議時,沒有合同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雙方各執一詞,很難有效維護自身的權益。合規建議: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當前貨代行業信用機制尚不健全,行業規范性不足,稍有不慎容易出現經濟糾紛,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因此合同管理尤為 關鍵。貨代企業與上下游進行合作,應關注2021年開始施行的《民法典》,簽訂嚴謹規范的合同,合同條款應經法務或律師審核,對服務的內容以及合同的性質應進行明確,明確責任、義務、賬期、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