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取得制度是指以登記注冊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條件,作品只有經登記注冊之后才能產生著作權。這種著作權注冊取得的原則,又稱登記主義或注冊主義。注冊取得制度的出現,在歷史上起過積極的作用。實行注冊取得制度,可以明確有效地證明著作權人的身份,有利于及時處理著作權糾紛,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但是,注冊取得制度并不能充分保護那些未及時登記的作品,也不能保護那些來自未實行著作權注冊取得制度國家的作品。這是與《伯爾尼公約》的精神相違背的,因此,現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多不采用這一制度。一些實行注冊取得制度的國家也放棄了這一做法,轉而實行自動取得制度。從整個著作權的發展來看,著作權的取得經歷了從登記取得到自動取得的...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1]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于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我國著作權保護期規則需要簡化。廣東?章侵權辦理哪家好著作權既為法律所保障的權...
著作權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對某一作品著作權的共同享有。著作權與特利權的一個區別是,它包括許多權能,而這些權能可以單獨存在或者分別為不同的權利主體享有。當著作權的部分或全部權能由多個民事主體共同享有或者著作權的諸項權能分別為不同的民事主體分享時,都會形成著作權共有。共有的形式既可以是:對著作人身權的共有,也可以是對著作財產權的共有,還可以是劉,全部著作權的共有,與一般所有權的共有一樣,著作權的共有可分為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兩種類型。著作權的無形性決定了按份共有不能以物化的狀態進行分割,而應當通過界定各權利人行使權力的范圍、收益分配比例等體現各共有人所占共有份額。共同共有以共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1]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于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著作權的限制是指對著作權人享有的著作權和著作權的行使從法律上所給予一定約束的...
民法通則實施以后頒布的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指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在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侵權行為的具體法律責任中,規定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形式。也就是說,侵害著作人身權依法可以適用非財產的民事責任形式,如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等;也可以適用財產的民事責任形式,如賠償損失。侵犯著作人身權可能造成著作權人的財產損失,但主要是造成著作權人精神利益的損害。如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不一定必然引起作品報酬的減少,也可能會增加。但此種行為卻嚴重侵害了作者的精神利益。對此種精神利益的賠償,應當屬于精神損害賠償。作者認...
著作權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對某一作品著作權的共同享有。著作權與特利權的一個區別是,它包括許多權能,而這些權能可以單獨存在或者分別為不同的權利主體享有。當著作權的部分或全部權能由多個民事主體共同享有或者著作權的諸項權能分別為不同的民事主體分享時,都會形成著作權共有。共有的形式既可以是:對著作人身權的共有,也可以是對著作財產權的共有,還可以是劉,全部著作權的共有,與一般所有權的共有一樣,著作權的共有可分為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兩種類型。著作權的無形性決定了按份共有不能以物化的狀態進行分割,而應當通過界定各權利人行使權力的范圍、收益分配比例等體現各共有人所占共有份額。共同共有以共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
著作權共有可因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而產生。一般地說,原始取得可包括全部著作權的共有,繼受取得只包括著作財產權的共有。大致說來,著作權共有的產生有以下幾種情況:(一)因合作創作而產生薩著作權共有。具體有以下三種表現:1.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合作創作而形成著作權共有;2.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合作,共同完成一部作品而形成著作權共有;3.個人不是為完成單位工作任務而是與單位合作,共同完成一部作品而形成著作權共有。(二)因當事人協議約定而形成的著作權共有。如公民和單位之間就職務作品創作,雙方通過協議約定著作權共有;委托人和受托人依據協議約定委托作品著作權由雙方共享。(三)因著作權轉移而形成的著作權共,旨。...
在共有著作權關系中,任何一個或一部分權利主體不能行使全部權利并享受全部利益。各共有利的行使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制約。即使是在按份共有時,也不是按照其所持份額使用。每一個共有人行使其權利份額內的權利時,都會影響到其他共有人的權利。無論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共有著作權應本著協商一致的原則行使。如果各共有人對著作權的行使達不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顯然,這和一般共有所有權是大相徑庭的。在實踐中,可以通過協商推舉表示人的辦法表示全體共有人行使權利。表示人的行為對全體共有人產生效力,但表示人行使表示權超出約定的權限,其超出部分對共有人不發生約束力,對善意第三人卻有效。亦即此時應適...
著作財產權,是著作權人基于對作品的利用給其帶來的財產收益權。理論上,所有對作品的商業性利用,都應當給著作權人帶來財產收益。我國著作權法中規定的著作財產權主要包括: 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精神損害賠償并不是無限制的。它受到受侵害權利類型、權利受侵害程度、行為人主觀狀態、其他民事責任形式適用情況等條件的限制。實際上,其他一些國家對精神損害賠償也是有法律規定的條件限制的。因此,對著作權中人身權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應當有所限制。這些限制表現為: 1、適用精神損害賠償應當依照法律或者較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只能適用于對侵害著作權中人身權精神利益的保護,不應任意擴大適用范圍; 2、對侵權情節一般的,首先應當適用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形式,而不適用賠償; 3、侵害著作權中的人身權益情節雖然一般,但造成財產損失的,可以對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同時適用停止侵害...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 ,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
侵權賠償特征: 1)它是一種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 即指侵權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造成了著作權人財產或者非財產損失,著作權人享有請求侵權行為人賠償損失的民事權利,侵權人有賠償損失的民事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這主要揭示著作權的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即著作權人與侵權行為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又是一種債的法律關系。 (2)一種具體的民事責任形式。 當侵權人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或著作人身權,造成著作權人財產或非財產的損失,侵權人不履行賠償義務,法律即強制侵權人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這種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就是侵害著作權的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著作權侵權行為首先產生損害賠償的權利義務關...
智力創作成果損害結果的不易確定性以及案情的復雜多樣,使得對著作權的損害賠償不可能簡單化一,在審判著作權糾紛案件中,法官們常常感到確定原告損失、被告獲利以及賠償金數額的困難。感到法律規定不完善,沒有可操作性的條款所遵循,無論關于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法律條款規定得多么嚴密、具體,無論是適用全部賠償原則還是適用法定賠償原則,都不能排除法官根據開庭審理查明的案件事實,對法律的具體適用,以及在法律規定的賠償數額幅度之內根據個案情況的裁量。而法官們審判的一些好案例和通過判案而確定的某些先進、科學的法律原則,對同類案件又沒有法律賦予的拘束力,不能援引。英美法系國家使用案例法的經驗到相對比我們靈活和進步。司法...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策、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 ,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1]的規定,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于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2]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 特點/性質: 1.著作人身權整體的不可轉讓性 2.不可剝奪性 3.個別權...
錄制者的權利: (一)錄制者權的主體和客體 錄制者權的主體是錄制者,包括錄音制作者和錄像制作者。錄制者權的客體是錄制品,包括錄音制品和錄像制品。錄音制品是指任何聲音的原始錄制品;錄像制品是指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無伴音的連續相關形象的原始錄制品,包括表演的原始錄制品和非表演的原始錄制品。 (二)錄制者的權利和義務 錄制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并獲得報酬的權利。錄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錄音錄像制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使用演繹作品制作錄制品的,應當征得演繹作品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并支...
著作權侵權的歸責原則。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制度即是一種具體的著作權民事法律制度,正確處理著作權損害賠償案件,首先和較為關鍵的問題之一就是要掌握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在中國,著作權是一種民事權利,應該是不容置疑的,著作權具有民事權利較一般的特征。民法是統領包括著作權法在內的著作權法的一般法,著作權法等著作權法是民法的特殊法。民事侵權歸責原則,是指損害事實已經發生,確定侵權人對自己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則。歸責,是指以何種根據使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即是以侵權人的過錯還是應以損害結果或是以公平考慮作為標準,使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著作人身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著作權的各共有部分權利之間具有關聯性,我國《著作權法》實際上是視著作權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合二為一之權利。故而各共有人對其權利的處分行為都會影響到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它必須受到其他共有利的制約。具體地說,,在轉讓或贈與著作權時應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各共有人不得擅自單獨行使轉讓權和贈與權。而且按份共有著作權人欲將其所持份額轉讓處分時,其他共有著作權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第二,共有人放棄其享有的孝:作權時,應通知其他共有人,其放棄部分由其他共有人行使權利和分享利益。如果是按份共有,則應按比例分享。不過,放棄著作權的共有人仍享有不收費使用權。第三,共有著作權人在共有著作權』:設置質權時,應事先經其他...
所謂法定標準賠償原則,是指由著作權法律明文規定不法侵害著作權造成損害,應賠償損失的具體數額或數額幅度。在法院無法查清受害人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營利數額,或者受害人直接要求按法定較低賠償額進行賠償的,法院按法律規定的賠償數額確定賠償數額,鑒于著作權保護對象的特殊性,其損害事實、后果的不易確定性,不少國家的著作權立法規定了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法定賠償制度。即規定實施某種侵權行為,應當賠償的數額多少。如美國版權法第504條規定,侵權人對其所侵犯的每一部作品,可負擔250-10000美元的賠償;情節嚴重的可提高到每部作品5萬美元。我國中國臺灣也規定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以侵害情節,在新臺幣...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1]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于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著作人身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是與特定的人身相聯系的權利。河...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策、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 ,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
以加著作權標記為取得著作權條件,此外,無需再履行其他手續。這是一種有條件的自動保護辦法。比如,美國法律就要求作者在作品的復制件上加注著作權標記。《世界版權公約》也認可這種辦法。著作權標記通常包括三項內容: ①“不許復制”或“有著作權”等一類的聲明,或將這種聲明的英文縮略字母C的外面加上一個正圓,如果是音像制品,則為字母P并在外面加上一個正圓。 ②著作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及其縮寫。 ③作品的出版發行日期。由于《世界版權公約》有此要求,而且加注標記的方法簡便易行,故這種辦法被普遍采用。 中國著作權法采用自動保護原則。作品一經產生,不論整體還是局部,只要具備了作品的屬性即產生著作權,既不要求登記,也不要...
著作權共有可因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而產生。一般地說,原始取得可包括全部著作權的共有,繼受取得只包括著作財產權的共有。大致說來,著作權共有的產生有以下幾種情況:(一)因合作創作而產生薩著作權共有。具體有以下三種表現:1.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合作創作而形成著作權共有;2.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合作,共同完成一部作品而形成著作權共有;3.個人不是為完成單位工作任務而是與單位合作,共同完成一部作品而形成著作權共有。(二)因當事人協議約定而形成的著作權共有。如公民和單位之間就職務作品創作,雙方通過協議約定著作權共有;委托人和受托人依據協議約定委托作品著作權由雙方共享。(三)因著作權轉移而形成的著作權共,旨。...
著作權具有權利雙重性的特點,即人身權與財產權并存,這也就是著作權中的某些權利能夠獲得精神損害賠償的客觀基礎。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作者可以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此,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著作人身權應當同公民一樣受到同樣的保護。此外,在著作權侵權的司法實踐中,對作者著作人身權的保護已經適用了精神損害賠償。如對某起為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美術作品而引起的侵權糾紛案中,較高法院在答復上海市高級法院的請示函中表示:“賠償損失的范圍和數額,應根據原告因侵權行為受到的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害的全部實際損失,以及本案的綜合情況予以確定。”實踐證明,只有在充分保護著作人身權,在作者精神權益受到侵害能夠得到精神賠償的情況下,...
民法通則實施以后頒布的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指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在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侵權行為的具體法律責任中,規定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形式。也就是說,侵害著作人身權依法可以適用非財產的民事責任形式,如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等;也可以適用財產的民事責任形式,如賠償損失。侵犯著作人身權可能造成著作權人的財產損失,但主要是造成著作權人精神利益的損害。如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不一定必然引起作品報酬的減少,也可能會增加。但此種行為卻嚴重侵害了作者的精神利益。對此種精神利益的賠償,應當屬于精神損害賠償。作者認...
著作權歸屬原則: 著作權屬于作者,著作權法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3款規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1.合作作品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2.匯編作品 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單單獨的創立作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
侵犯著作權行為行政責任的形式是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處罰條款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實施的制裁: 1、選用行政處罰的侵犯著作權行為。根據《著作權行政行罰實施辦法》,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包括:(1)剽竊、抄襲他人作品;(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4)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制作錄音錄像出版:(5)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6)未經廣播電臺、電視臺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廣播、電視節目。(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 2、行政責任形式 (1)警告。是行...
錄制者的權利: (一)錄制者權的主體和客體 錄制者權的主體是錄制者,包括錄音制作者和錄像制作者。錄制者權的客體是錄制品,包括錄音制品和錄像制品。錄音制品是指任何聲音的原始錄制品;錄像制品是指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無伴音的連續相關形象的原始錄制品,包括表演的原始錄制品和非表演的原始錄制品。 (二)錄制者的權利和義務 錄制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并獲得報酬的權利。錄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錄音錄像制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使用演繹作品制作錄制品的,應當征得演繹作品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并支...
著作人身權,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為內容的權利,是與著作財產權相對應的人身權。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權多以民事主體的生命存續為前提,每個人無差別地享有;著作人身權則以創作出文學藝術作品前提而產生,也不因創作者生命終結而消失。著作人身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由于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反應,是否向公眾披露,應當由作者決斷。任何人擅自發表他人作品,都屬于侵權。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行使署名權的方式多種多樣,作者既可以署真實姓名,也可以署筆名、別名或者匿名。匿名,即不署作者姓名,同樣是作者行使署名權的方式,并不表示沒有或者放棄署名權。...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1]的規定,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于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2]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 特點/性質: 1.著作人身權整體的不可轉讓性 2.不可剝奪性 3.個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