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與社會經濟資料。以社會經濟統計年鑒及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為重點,收集規劃所在區域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植被和土地利用情況、河流水系分布、河道長度、取水口附近河道縱比降和斷面特征等自然地理情況;收集人口、耕地、農業產量、工農業產值、國民生產總值等社會經濟統計資料。水資源評價資料。收集規劃所在區域與水資源評價和開發利用有關的成果,如水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綜合規劃、節約用水專項規劃、水功能區劃、水污染防治規劃等,重點分析區域的水資源調查評價成果與第二次全國水資源調查評價的流域、省、市成果的一致性。建設項目水資源條件的調查評價工作,是水資源論證工作的基礎;礦山水資源論證項目費用
概述論證范圍內的水利工程的基本情況,重點介紹供水水源工程,包括地表水水源工程、地下水水源工程和其他水源工程。地表水工程包括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工程,調水工程列入引水工程中,蓄水工程需要統計的項目包括水庫座數、總庫容、興利庫容、蓄水工程設計供水能力、現狀供水能力等;引水工程、提水工程需要統計的項目包括工程的數量、設計供水能力、現狀供水能力等;地下水工程按照淺層地下水、深層地下水和微咸水分別統計,需要統計的項目包括地下水井數量、現狀供水能力等;其他水源按照集雨工程、污水處理再利用和海水淡化工程分別統計。除了對水利部門所屬的水源工程進行統計外,對其他部門所屬的水源工程及工礦企業的自備水源工程都要進行統計。現狀供水能力是指現狀條件下相應供水保證率的可供水量,與取水水源的來水狀況、取水水源和供水對象的相對位置關系、供水對象的需水特性(用水結構,用水時間和用水量)、供水工程的規模和運行調度方式等因素有關,來水狀況指水源的補給狀況,與當地及有關地區的降雨、地形、植被、土壤結構和氣溫等自然條件有關。礦山水資源論證項目費用水資源論證包括規劃水資源論證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兩種!
根據國家發展改變委、工業和信息化部2014年《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的規定:相關部門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用地預審、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等工作,水利部于2014年完成對《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總體發展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審查。近期,水利部正在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加強規劃水資源論證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推動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的有效實施。規劃水資源論證在全國各地迅速推進,而且在論證的深度和廣度上有了較大的提高,規劃水資源論證越來越受到重視,也越來越顯示出其重要的作用。通過近幾年工作的穩步推進,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初步建立,政策法規、行政管理、技術規范和隊伍建設體系也在不斷發展和完善。
地表水源工程分為蓄水工程、引調水工程和提水工程,應按供水系統統計,要避免重復計算。蓄水工程指水庫和塘壩,按大、中、小型水庫和塘壩分別統計,其中塘壩指蓄水量不足10萬m的蓄水工程,不包括魚池、藕塘及非灌溉用的澇池和坑塘,不包括專為引水、提水工程修建的無調節水工程。引調水工程指從河道、湖泊等地表水體自流引水的工程(不包括從蓄水工程中引水的工程),按大、中、小型規模分別統計。提水工程指利用揚水泵站從河道、湖泊等地表水體提水的工程(不包括從蓄水工程中提水的工程),按大、中、小型規模分別統計。蓄、引、提、水電工程規模參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及《水資源綜合規劃技術細則》劃分。地下水源工程指利用地下水的水井工程,按淺層地下水和深層承壓水分別統計。對建設項目取用水的合理性、可靠性與可行性,取水與退水對周邊水資源狀況及其它取水戶的影響進行分析論證。
根據《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技術細則》,地表水資源可利用量的定義為:「是指在可預見的時期內,統籌考慮生活、生產和生態環境用水,協調河道內與河道外用水的基礎上,通過經濟合理,技術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次性利用的大水量(不包括回歸水重復利用量)。」細則同時指出地表水資源可利用量應按流域水系進行分析計算。大江大河及其支流地表水資源可利用量采用倒扣計算法,即從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量中扣除非汛期河道內小生態環境用水量和生產用水量,以及汛期難于控制利用的洪水量。對獨流入海及長江、珠江上游部分支流,通過對現有工程和規劃工程供水能力及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的分析,估算地表水資源可利用量。在規劃水資源論證工作中,經常遇到要按區域計算地表水資源可利用量問題。按區域計算地表水資源可利用量問題有其復雜性,如果考慮境內地表水可利用水量,得出的結果往往偏離實際情況,容易引起誤導。水資源論證是建設項目前必須進行的一項工作。它包括建設項目所需的水資源種類、水質和水量進行評估和預測。礦山水資源論證項目費用
水資源是珍貴的自然資源。水資源論證是建設項目前必須進行的一項重要工作。礦山水資源論證項目費用
水資源論證是一項復雜而系統的工程,其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階段:調查與分析:首先需要對當地的水資源情況進行深入的調查和分析,包括水資源的數量、質量、分布情況、利用狀況等。評估與預測: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對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潛力進行評估和預測,包括水資源的可利用量、供需平衡情況等。制定方案與優化:根據評估和預測結果,制定合理的水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并對各種方案進行優化比選,選擇合適的方案。實施與監督:將制定的方案付諸實施,并對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確保方案的順利實施和達到預期效果。監測與評估:對實施后的水資源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了解水資源的變化情況和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調控和管理。礦山水資源論證項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