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為了加強對本市代理記賬業務的管理,強化代理記賬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規范代理記賬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確保會計核算的規范和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根據《上海市代理記賬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滬財會[2000]48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范。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在本市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的從業人員。本規范所稱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是指經批準的各類代理記賬機構(包括會計事務所)中專職或兼職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所有人員。基本要求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必須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委托人合法權益。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著力塑造“守法、獨自、客觀、公正”的職業形象,確立“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的職業理念,廉潔自律、恪盡守職、勤勉盡責。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應當局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時間經驗,并取得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資質。4.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中知悉的委托單位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利用其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使用電腦進行代理記賬,能為您提供及時的財務會計信息,如:往來款明細;成本費用分項明細;當期損益等。安寧會計代理記賬服務
代理業務,代理機構會提供以下業務:1、整理原始單據、記賬憑證;2、出具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3、每月納稅申報及稅款交納,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4、新公司國地稅報到等;另外,有些機構可以提供不花錢的每月報稅短信通知,郵件通知服務。稅計顧問1、提供日常財稅知識咨詢,包括電話咨詢、上門咨詢、網上咨詢。2、指導或協助企業辦理日常涉稅事項;3、協助或指導企業進行財稅知識培訓,不花錢參加所統一組織的業務培訓;4、定期組織客戶參加稅務咨詢列會;5、每月發放一期《稅務咨詢信息》,每年贈送《企業財稅法規匯編》。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業務。安寧小規模代理記賬價格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
稅務總局于20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12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具備資質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需要明確指出的是,一個單位是否設置專職會計人員,應該由單位自行決定,但建賬則是強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賬的較終核定權歸行政主管機關。代理記賬機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4]
違規責任: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在從事代理記賬業務過程中,如有違反本規范的行為,由主管財政機關按照《會計法》及《上海市代理記賬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實施辦法:為了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促進代理記賬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本辦法所稱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代理記賬機構會提供整理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冊、編制會計報表、納稅申報五項基本服務。
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有關部門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有關部門財政部門確定。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一)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二)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四)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五)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定期組織客戶參加稅務咨詢列會;西山區可靠代理記賬做賬
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 計核算。安寧會計代理記賬服務
代理記賬存在問題:1.對于《會計法》代理記賬的宣傳力度不夠,造成許多小型經濟組織、特別是廣大的個體工商戶,對“代理記賬”知之甚少,認識不足,理解不夠。2.對于“代理記賬”的措施不是很得力。當前對于應當委托代理記賬的小型經濟組織和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而言,主要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應當建賬而不建賬的現象十分普遍,二是許多“受托代理記賬人”不具備合法資格。這不僅干擾了法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許多其他問題。3.在代理記賬法律關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應該說一直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實踐中爭議很大。4.代理記賬機構潛力未充分發揮。代理記賬機構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整體規模普遍較小,代理業務范圍不寬。真正能提供受托單位會計核算、稅收籌劃、納稅申報、內部審計、工商稅務注冊年檢、財稅咨詢等各方面會計服務的機構很少。安寧會計代理記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