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智慧零售科技公司天啟智能科技產品運行穩定可靠
作者:[19617g] 發布時間:[2025-02-07 22:52:04]
對于人的思維模擬可以從兩條道路進行,一是結構模擬,仿照人腦的結構機制,制造出“類人腦”的機器;二是功能模擬,暫時撇開人腦的內部結構,而從其功能過程進行模擬。現代電子計算機的產生便是對人腦思維功能的模擬,是對人腦思維的信息過程的模擬。
人工智能如今不斷地迅猛發展,以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快的速度發展,很多必須用人來做的工作如今已經能用機器人實現。 人工智能的一個比較流行的定義,也是該領域較早的定義,是由約翰·麥卡錫在1956年的達特矛斯會議上提出的:人工智能就是要讓機器的行為看起來就象是人所表現出的智能行為一樣。但是這個定義似乎忽略了強人工智能的可能性。另一個定義指人工智能是人造機器所表現出來的智能性。總體來講,對人工智能的定義大多可劃分為四類,即機器“像人一樣思考”、“像人一樣行動”、“理性地思考”和“理性地行動”。這里“行動”應廣義地理解為采取行動,或制定行動的決策,而不是肢體動作。尼爾遜教授對人工智能下了這樣一個定義:“人工智能是關于知識的學科――怎樣表示知識以及怎樣獲得知識并使用知識的科學。”而溫斯頓教授認為:“人工智能就是研究如何使計算機去做過去只有人才能做的智能工作。”這些說法反映了人工智能學科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內容。即人工智能是研究人類智能活動的規律,構造具有一定智能的人工系統,研究如何讓計算機去完成以往需要人的智力才能勝任的工作,也就是研究如何應用計算機的軟硬件來模擬人類某些智能行為的基本理論、方法和技術。 關于什么是“智能”,就問題多多了。這涉及到其它諸如意識、自我、思維(包括無意識的思維)等等問題。人了解的智能是人本身的智能,這是普遍認同的觀點。但是我們對我們自身智能的理解都非常有限,對構成人的智能的必要元素也了解有限,所以就很難定義什么是“人工”制造的“智能”了。因此人工智能的研究往往涉及對人的智能本身的研究。其它關于動物或其它人造系統的智能也普遍被認為是人工智能相關的研究課題。 人工智能的定義可以分為兩部分,即“人工”和“智能”。“人工”比較好理解,爭議性也不大。有時我們會要考慮什么是人力所能及制造的,或者人自身的智能程度有沒有高到可以創造人工智能的地步,等等。但總的來說,“人工系統”就是通常意義下的人工系統。人工智能在計算機領域內,得到了愈加廣泛的重視。并在機器人,經濟政治決策,控制系統,仿-真系統中得到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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